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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3日星期三

《奉主名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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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馬太福音18章18-20節

信息分享:
神創造人、亦為人建立了家庭,再由家庭洐生萬代,延續生命的建立。所以人離不開家庭,家庭怎樣人的生命便怎樣。信主的人最少有兩個家;一是我們原生的家、另一個便是屬靈的家,兩個家庭欠缺其一,生命都不會完整。

神重新與人建立關係,同時也賜予我們一個屬靈的家,使生命能重新被建立。當我們重建生命時,生命的祝福便會帶回原生的家裡成為更大的祝福。如果我們原生的家能一同歸向神、在主裡追求的話,肉身的家與屬靈的家便能完整地結合,其生命祝福便會更大了。

經文中主耶穌給了信徒很大的屬靈權柄與能力,只有很少的信徒會著重和明白這種權柄與能力。原來當信徒聚在一起時,可以產生「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的權柄與能力,無論你有否運用、神已經賦予這權柄給你了,我們在地上赦免誰、那人在天上也要被神赦免、若是在地上定了誰的罪、在天上神也會定那人的罪。這樣的能力不是我們自有的,而是因為聖靈在我們中間,當我們同心合意;所有的意念、決定、能力和權柄都是來自神的時候,便能做到天上和地上都合一。

可見,這莫大的能力附有的條件便是同心合意,真正的同心合意是易說難做的,保羅解釋同心合意便是在意念上、愛心上、心思上都是相同的。在屬靈的層面去說,就是在真理、在追求神、追求生命的方向也有相同的心思和意念。只有人人都願意完全地捨己順服於神時,才會大家同步地有著同一個心思意念。所以,就算是今天的教會也不一定會出現這種景象,因為當大家的生命也未能完全順服於神與祂合一時,信徒便不會有同一的心思意念出現。主耶穌說若有人能做到如此的同心合意時,祂便說:「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但這種現象其實不多,除非每個人都可以同感一靈地追求、禱告能有同心合意、聖靈才能感動大家接收相同的信息。我們看每一個時期教會大復興的開始,也必先有一班人同感一靈地被聖靈感動、竭誠地禱告去建立出來的,神自會在當中成就更大的事。

成就事工的條件不在於我們信主的年日、我們的能力知識、也不在對聖經有多少的理解,只在於是否完全被聖靈掌管與感動,真心奉主的名聚會,主就必在我們中間。「奉主的名聚會」的原文意思是「被聚集在主的名下」,意即當人能放下自我、想法、情感,被聖靈感動招聚在一起時,主便會在我們中間,神與人在這一刻,便能夠成為合而為一的見證。 

屬靈的家能產生能力是因為主耶穌也在其中,在主耶穌復活以後,門徒也因為主耶穌在他們的中間,所以便有強大的信心去為神工作,其他的事已不再重要,只有神的事是最重要的,在這一刻,所有人產生出來的影響力是難以估計的。初期教會的使徒就是這樣完全地被神掌管,以致能同心合意的為神去工作。今天我們都誤會了,教會不是指某個組織成立的名稱,教會是生命,在聖經中教會的意思是被招出來的一群人。今日當你是被神所呼召、與信徒聚在一起,這就是教會;再加上你是以神為首、聖靈感動你時,便有能力為主作工。

在地上我們真的很需要這種屬靈的家、很需要在當中所產生的屬靈權柄與能力來把神的國彰顯出來。盼望我們的生命能被神所使用,同心合意地為神的國、神的事、生命本身來禱告,當我們心裡願意如此作時,便能得到神的應許,這樣無論我們向神求什麼、神也必成全。無論你在哪裡聚會、主耶穌也必在中間。這是神對我們的應許,盼望我們可以在主裡彼此建立,為神作更大的事。

禱告:
「主阿!感謝祢!因為自祢升天以後,祢便要在地上屬祢的人作代表,在地上實行在天上的權柄。這是何等大的福氣,因為我們每人也可以在主裡成全祢各樣的福氣,主求祢幫助我們可以同心合意地祈求屬靈的事,當我們的眼睛注目在你身上時,祢便在中間招聚我們、能被聖靈感動作祢的事情。求主使用我們每一個,雖然我們的生命是軟弱和不足、信心又不夠,但聖靈在我們中間澆灌、願意同心禱告等候的時候,祢便會大大地使用我們的生命、改變我們的家庭、身邊的人,當人見到我們聚在一起時便會見到神也在我們的中間。願主與我們同在,使我們能彰顯祢的權柄和能力,祢是能超越萬有的,求祢叫我們不要輕看自己,讓我們在主裡合而為一,產生更大的力量去為主工作。多謝祢!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基督名求,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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