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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

《神喜悅的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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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來10:1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 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 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來10: 5-9

信息分享:
沒有罪人能到神面前,沒有。所以舊約時代百姓不能到神面前,因為神是聖潔的,在聖潔的神面前,沒有人能站立得住。只有神容許人站立在祂面前,那人才站立得住;雖然神容許那人站立在祂面前,他仍必須經過獻祭潔淨他的罪,他才能站立在神面前。

舊約的祭卻不是永遠解決的方法,那只是預表,神悅納人獻的祭,赦免他的罪,不是因為牛羊的血;因為那預表耶穌基督的血。所以神赦免人的罪是因為耶穌基督的緣故,因此舊約和新約是一致的。

人到神面前,必須蒙神悅納;人能到神面前,必須憑耶穌基督成就的救恩,才能成聖,罪得赦免。沒有人能憑他做的任何事,蒙神悅納,甚至獻祭,如果獻祭不能符合預表基督流的血,真的誠心悔改,接受這血的功效,就算他獻千百萬次祭,在神面前都不蒙神悅納。

所以每個到神面前的人,都要自己檢視他對神的心。我多次提過,人很容易掩藏自己的心,很容易用外在的事物遮蓋自己的心;但神是看人的心,不是他做的事情,也不是他說的話。

當人要真正奉獻,要將他的生命奉獻給神,那時神人間的關係才有新進展、新轉變。不要以為你已舉手,已決志信耶穌,就已解決所有神人間關係的障礙,你每天都要到神面前,天天事奉神,因為你的生命需要在神面前不斷更新改變。

耶穌已為我們獻上祂的身體,同樣我們為自己也要獻上身體。獻上就是你願意放下你的情慾,跟從基督而行。當你真的將你的生命如此跟從神的路,侍立在神面前,就成為馨香的祭,神會悅納、祝福。

沒有人能憑他做的事,心裡卻沒有真正奉獻的心,願意跟隨神的心而得悅納。所以我們要檢視自己內在生命的狀態,不要重複以色列民的歷史,他們以為獻了祭便解決他們與神之間的關係,他們以為那已是很屬靈,以為已蒙神悅納,那知神的咒詛一次又一次臨到他們。

我們真的需要警醒,不要陷在自義裡而不自知,不要陷在驕傲裡而不自知,我們真的需要神光照我們的生命,回應基督謙卑的奉獻,以致我們的生命同樣能謙卑,同樣奉獻,能侍立在神面前,可以事奉我們的神。

盼望我們在耶穌回來以前,天天事奉我們的神,用我們的心敬拜神,讓神心意得滿足,神亦透過我們的生命成為多人的祝福,像耶穌一樣,讓更多人得著神的救恩。

禱告: 
「神阿!感謝祢!感謝祢用生命換取生命,祢用祢的生命救贖全人類的生命,沒有任何替代品能替代祢的生命,惟獨祢的血才有功效;因為祢以無罪的身份替代我們。主阿!求祢幫助我們有學效祢的心,跟從祢的心,使我們每天的獻祭,每天的事奉,都能達到祢面前,願意真的聽從祢的話,像耶穌按祢的旨意而行。求主祝福我們,讓我們的生命每天都更新變化,因為我們願意跟從祢的旨意而行。求祢祝福我們,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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