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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我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5:30
信息分享:
談公平審判前,我們首先要明白審判和判斷是不同的,我們可能每天都要判斷很多事物,但我們沒有審判事物或人。判斷是根據我們的標準、喜好去決定、分析或選擇一件事,但我們沒有權審判。
審判涉及權柄,有權的人才可以審判,正如社會裡只有法官才可以審判,警察不能審判,其他人不能審判,只有法官才有權柄審判人有沒有犯罪。誰才有權柄審判全人類呢?當然不是人,因為每個人都在罪裡,何來審判權柄呢?
所以聖經教導我們不要論斷,因為論斷包括審判,論斷已是一個審判結果,定了怎樣,這是一個判斷、審判。因此我們面對人、面對自己都要記著我們沒有權柄審判。你若真的審判了,也不可能是公平的審判,因為我們都是罪人。
只有神才有審判權柄,聖經很清楚讓我們知道,耶穌說:「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換句話說只有耶穌才具審判世人的權柄,因為神將祂升為至高。
耶穌在此說:「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耶穌沒有按祂自己的意思作出審判,祂是按那差祂的父的意思。審判的權柄、審判的標準,都在父神裡。耶穌說不求自己的意思,是指祂向群眾說話的時候,作為人祂不求自己的意思審判,將審判的標準放回神裡面。
但神審判的標準是在那裡呢?神審判的標準原來是耶穌基督。耶穌曾清楚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將來我們面對神的審判,就是按耶穌本有的生命作審判;因為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
你有沒有耶穌的生命在你裡面,這就是有沒有生命?有耶穌就有生命,有耶穌就有真理。因此當你的生命能高舉基督,你裡面就有真理,這是神審判的標準,是公平的,因是真理。不是由我們說自己有沒有生命,有沒有真理,乃是耶穌是否在我們的生命裡,而決定我們有沒有生命,有沒有真理。
有天到神面前,可能很多人以為自己有生命,但到耶穌面前,耶穌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因為他們沒有耶穌,沒有生命,沒有真理。耶穌是道路,是惟一可以到神面前的道路;當你有耶穌,你才可以到神面前;因此耶穌的審判是公平的。
我們真的要擺脫人的思想,不要想神的審判是按甚麼標準,按我們做了什麼,怎樣待人,行了什麼善事。神從來沒有這樣說;神惟一的標準是你裡面有沒有耶穌。當你有耶穌,你才真正有生命,有神的真理,有神的道路,能到神面前。
所以我們常常要檢視這關係,耶穌清楚告訴我們祂有審判權柄,有天祂要審判我們。而且審判由神的家開始,我們更要小心。我們每天的生活,我們對人、對事,是否能面對神?因為耶穌是按祂的標準審判,所以重要是耶穌在我們生命裡位置如何?
若我們的生命仍然以自己為首,耶穌是次要,我們要小心,因為有天我們要面對耶穌的審判,祂不是按私心審判,祂按神絕對的標準、絕對的公義、絕對的真理、絕對的生命作公平審判。
全世界的人都是罪人,只有耶穌沒犯過罪,而且祂勝過死亡,已經復活,神將祂升為至高,因此祂有權柄審判世人、審判你我,這是惟一標準。希望我們能常常記著這標準,以致我們的人生知道怎樣追求,耶穌在我們生命裡的位置,在我們裡面的標準是怎麼呢?
禱告:
「神阿!我們感謝祢!感謝祢清楚指示我們,知道祢才是絕對審判的標準,只有祢才有審判的權柄,我們要伏在祢審判下,只有祢的審判才是公平,因為無人能超越祢,超越祢的標準,超越祢的生命,我們都要伏在祢的公義下,伏在祢的標準裡,伏在祢的真理和生命裡。求祢賜福我們,讓我們走在光明路上,真理路上,生命路上,以致我們站立在祢面前時,能面對祢的審判。主阿!感謝祢!求祢繼續祝福我們的生命,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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