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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

《以神為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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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 神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 神兒子的死,得與 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 神為樂。」羅5:7-11

信息分享:
在人生裡很多人覺得一定要追尋快樂,若享受不到真正的快樂,人生這樣過去好像浪費一生,所以很多人以及時行樂為由放縱自己,讓自己心裡得些滿足。快樂其實有很多類,很多種經歷都能令人快樂,有在勞碌後享受自己成果的快樂,有於情慾上得滿足的快樂,有經歷與人關係上的快樂,有得知識而來的快樂,其實神讓我們在人生經歷很多種快樂。

當我們經歷一切快樂,就發現這些快樂都是短暫的,很快過去,很快已忘記。原來有另一種快樂,你能很深體會,就是靈裡的快樂。靈裡的快樂不是很多人能經歷,只有信主的人才有機會,但亦未必一定能經歷這種快樂,這在於他與神的關係。

保羅說:「我們既‧‧‧稱義‧‧‧免去神的忿怒‧‧‧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當我們與神復和,保羅更說:「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我們藉著基督能以神為樂,這就是靈裡的快樂。靈裡的快樂是你在與神關係進深裡經歷到的,即你與神有很深的愛,你裡面就有很大很大的滿足。

當你的心專注在神身上,關心神的事情,注意神的話語,經歷神的真實,每個經歷、每個專注都帶給你靈裡很深的滿足。所以與神復和只是你經歷神關係裡的第一步,當你有了這關係,你可以離開神的忿怒,在神裡有平安,然後在這基礎上,進深關係,以致你在靈裡能享受這關係,靈裡經驗神的愛帶來的滿足,是你在世間任何事上不能得到的。

當你能經驗神對你的愛,經驗神愛的真實,你不需要再追求人的愛、人的肯定,不用在世間不斷尋找因缺乏愛而想得的滿足。因為神的愛是無條件、清潔、持久、不變的,不斷在我們生命裡孕育我們的生命。所以你經歷神愛越深,你的生命在神裡面不斷增長,你的靈不斷活潑,你能體會神完美的愛,因此你快樂。

當你經驗神的愛,體會你配得上與神同工,你會更快樂,因為想到自己是誰,竟可以與萬物的主,創造宇宙萬有的主同工。神讓我們與祂同工,有份參予祂一些工作,這是何等大的榮耀和福氣?所以你能體會在神工作裡,你得到最大的快樂。

耶穌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神的工作沒停止過,耶穌配合完成神的工作,所以耶穌得到最大的滿足和快樂。馬利亞也完成神的工作,當她知道了,她靈裡就踴躍。我們當知道我們在地上的價值在那裡,就是神用得著我們的生命,我們能與祂同工的時候,我們內心就有最大的滿足和快樂。

當你明白這兩點,你知道你不能在地上找到靈裡的快樂,你不能憑吃一頓好吃的飯,或與朋友傾心交談中找到靈裡的快樂。除非你的靈進深與神的關係,經驗祂的愛,你才能經驗最深的滿足和快樂;除非你看見你的價值,能被神使用,你才體會在神裡面的滿足和快樂。

故此保羅說:「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 神為樂。」當我們的焦點能以神為我們的重心,尊祂為大,我們的靈就快樂。我們需要尋索我們靈裡的快樂,不要叫靈在憂愁中、痛苦裡,我們的靈要專注在神的靈身上,使我們經驗在神裡面的滿足和喜樂。求神憐憫我們,祝福我們的生命。

禱告:
「神阿!感謝祢!感謝祢在我們生命裡有奇妙的工作,祢不單拯救我們的生命,並且祢復和與我們的關係;祢不單復和與我們的關係,祢要我們經驗更深的滿足和喜樂。主阿!感謝祢!我們是何許人,我們不過是無用的罪人,祢竟然愛我們,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祢竟然免去祢對我們的忿怒,使我們得平安,有復和的關係,更讓我們在祢裡面得到滿足和喜樂。主阿!求祢幫助我們常存感恩的心,經歷祢給我們的日子。因為祢是我們的神,我們願意尊祢為大。主阿!感謝祢!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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