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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耶穌大聲說:「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人看見我,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甚麼,講甚麼。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約12:44-50
信息分享:
神審判人有祂的標準,標準就是神的道,神的道要在人生命,作出很重要的更新和改變。當人在罪中,他完全無法容納神的道,因為神的道就是光,神的道是神,所以神審判人的標準,是看那人肯不肯領受神的話語。將來神看的是你領受祂的話語,還是你棄絕祂的話語。
耶穌在此說:「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耶穌更說祂說的是神的命令,就是永生,換句話說,你接受或不接受永生;你接受或不接受神的話,這就是審判的標準。所以當人接受神的話,他就有永生在他裡面。
舊約所啟示的,與耶穌這啟示是一貫,同一信息,不過耶穌未降生,舊約時代用了很多儀式,包括獻祭預表基督的救贖,直到耶穌來到,救贖成就了,因此不需要再用預表的方法,但原則仍然一樣。你是否接受獻祭、接受救贖?耶穌對當時的人說他們看見祂、聽見祂,若還不信,有天神要審判他們。
我們其實沒法在神面前與祂爭辯,究竟那些是我們做不到,那些是我們不肯做,那些是我們沒能力做。沒有爭辯的餘地,在神的審判裡是看我們是否肯順服、接受。當你願意順服、接受神的話語,等如你接受了神的命令;你接受神的命令,你生命就有永生、改變。
當耶穌定下很清晰的標準,其實是警告世人領受祂的說話。我們在神面前也一樣,同樣的標準、審判,神有天也要審判我們。耶穌的說話,聖經的啟示,我們有沒有願意領受的心呢?還是我們每天都在爭辯,用很多藉口推搪做或不做?在神裡面沒有這餘地,神的話語是絕對,光來到,黑暗就要退去。
所以當你信,你是信靠祂、順服祂。當你願意信靠、順服道,就不住在黑暗裡。生命要變成神的光是絕對的,不會有些變;有些不變,問題是我們肯或不肯面對我們的生命,在神的標準裡改變。我們要記著神審判我們不是那道本身,神審判我們是有沒有領受,我們是否願意順服、遵行神的說話。求神幫助我們,讓我們的生命在神裡面可以更新、改變。願主帶領我們,得到神的說話,直到永生。
禱告:
「主阿!感謝祢!感謝祢賜下祢的話語,因為祢的話語就是生命、道、光、愛和祢自己。主阿!讓我們開放我們的生命,完全接納祢進入我們生命裡,不要任何狡辯、推搪、藉口讓自己有放縱的機會,因為光來到,黑暗就要退去。求祢祝福我們,讓我們勇敢面對生命與我們需要面對的,以致我們在祢裡面不斷更新改變,有天祢審判我們時,我們可以坦然無懼站在祢面前。主阿!求祢幫助我們,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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