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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6日星期日

《吃他肉喝他血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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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這些話是耶穌在迦百農會堂裡教訓人說的。」約6:52-59

信息分享:
生命能活著必定有些東西維持它,人的肉身活著需要食物、空氣、水、休息,身體才能存活。耶穌看的生命不只是肉身的生命,人看的生命是肉身的生命,神不一樣,神看的是身心靈三個層面合成的生命。耶穌看著當時的猶太人,說出這番話要讓他們知道他們不是活著,是活在死亡裡。

人犯罪以後,人的靈已死去,只留下肉身活著,在神面前不是真正活著,真正活著必須是生命與神結連著的生命。所以人尋覓生存的意義、生命的意義,找不到答案。當人脫離神,他找不到意義,因為生命活著的意義在神裡面。

耶穌說:「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耶穌的活著是與父神完全的結連,耶穌的生命帶著意義、力量,因為有神的差遣,我們若沒有神的差遣,我們不會找到生命的意義、活著的意義。當你明白人結連神才是真正活著,你就明白耶穌說這番話的意思,因為人存活不只在肉身上,三餐足夠就滿足。

人在神裡面結連活著,只有通過一個途徑,就是耶穌說:「吃我肉、喝我血」。意思必須接受耶穌的死,祂的死為我們贖罪,祂流的血能使我們的罪得赦免。所以人不接受耶穌的死,不接受耶穌流的血,他沒法與神建立關係。因為人接受耶穌的救恩,他才能常住在神裡面,他才有復活、永生的機會,這就是活著。

因此你必須與耶穌發生關係,要吃耶穌的肉,喝耶穌的血,必須接受救恩,你才能進入活著的意義,你的靈魂才可以甦醒,可以重新活過來,直到永遠。這是很重要的信息,我們為甚麼生存?們不能獨立生存,我們生存必須倚賴神,沒有神,不會有活著的意義,也不能存活。

所以舊約裡說人必須遵守神的道才能存活,否則就滅亡;從舊約到新約,神的啟示都是一致,沒有改變。甚麼時候人離開神,甚麼時候人活在死亡裡,肉身雖然活著,其實是死的。當人回到神面前,接受神的赦免,他的生命才有新的開始,才真正活著,找到生命的價值和意義。

耶穌更說:「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且得著永遠不死的生命,這是我們透過耶穌的救恩與神結連關係的重要性,我們需要常帶著感恩領受餅和杯,記念耶穌的肉和血,我們才能在神面前活著,直到永遠。

禱告:
「神阿!感謝祢!感謝祢在我們生命裡,祢建立我們的生命,祢要叫我們永遠活著,祢不是只期望我們在肉身上活幾十年,祢要我們的生命永遠活著,要我們的生命活出真正的意義和價值,就是藏在祢裡面,我們才有真正的意義和價值,只有祢差遣我們,我們才能找到生命活著寶貴的意義,正如耶穌被祢差遣。主阿!求祢使用我們每一個,讓我們在地上存留的日子,我們懂得珍惜,因為祢要使用我們;在地上存留的日子,我們可以享受與祢的關係,使我們能歡歡喜喜的迎接祢的再來。求祢祝福我們,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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