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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6日星期六

《我與父原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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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我與父原為一。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那一件拿石頭打我呢?」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麼?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祂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祂說:“你說僭妄的話麼?”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他們又要拿祂;祂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約10:30-39

信息分享:
耶穌在此直接宣告祂是神:「我與父原為一。」這一就是等如神,祂與神沒分別,祂有神的特質、神的性情,祂本身就是神。猶太人聽到這話,他們沒法接受耶穌就是神,所以拿石頭打祂。的確,按照猶太人對耶穌的認識,他們的反應很正常。

面對這情況,耶穌怎樣表達呢?祂怎能證明祂是所宣稱的神呢?祂說了幾點,第一,一個真正承受神道的人,可以稱為神。可能我們沒想過,原來真正在神裡面的人,他們都是神,因為他們裡面有神的本質,有神本質的生命就是神。

神創造人是很特別,他有超越萬物的地位,人神才能交往,人有這樣尊榮地位,因為他可以有神的本質、神的性情,可以被稱為神。但人墮落後,這身分、本質已失去,所以我們不曉得、不明白。有天我們要完全恢復這身分、本質。所以我們每個人都不可以輕看自己,因為我們在神裡面,已分別為聖,被稱為神,被稱為神的兒子。耶穌能大膽宣稱,因為祂本身就是神。

第二,耶穌宣稱祂能見證祂就是神,反指猶太人不信,不是因為祂的見證,不是祂的見證有問題,是因為他們不信。耶穌見證,祂所作一切事都出於神,是神本身的說話。我們若能做到我們所作一切事都出於神,我們就有信心在人面前站立起來,有信心、有能力見證:神在我裡面,我就是神,我本身有神生命的特質。

很多時候我們卻懼怕,因為我們仍然犯罪、軟弱,所以沒有力量見證。耶穌有力量,祂所作的都是神要祂作的,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這就是一。

我們今天與耶穌走相同的路,我們要叫世人信神,就要作神的事,叫人知道我們在神裡面,神也在我們裡面,這是非常重要。耶穌是神,跟隨祂的,都屬於神,因此我們要見證神。可能世人會反對、攻擊,但我們必須清楚我們若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就有能力站起來,我們的地位超越所有,因為我們在神裡面。

求神幫助我們,認識我們的生命,認識我們生命的位置、本質,更重要是我們能行神的事,叫人知道神在我們裡面,我們在神裡面。耶穌是神,祂是否在我們生命裡呢?

禱告:
「神阿!求祢幫助我們,讓我們配被稱為祢的兒女,因為我們生命裡需要有祢完全的性情、特質,行事為人叫人知道祢在我們裡面,我們也在祢裡面,像耶穌與父原為一。主阿!求祢幫助我們,叫我們的生命朝著這方向、目標,將我完全除去,只有父與我合為一,生命才能見證真神。求祢祝福我們,使我們的生命在祢面前越發能發出祢的光芒、榮耀。感謝祢!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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