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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創1:1-5
「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晝夜,分別明暗。神看著是好的。」創1:14-18
信息分享:
神創造生命前,神為生命的維持,預備了很多層面,讓生命能活在祂裡面,永遠長存。因此神再造天地的時候,有件很特別的事,就是在地上,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而在天上,神說:「要有光」,光就出現,將光暗分開了,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
生命裡被神定為光或暗非常重要,光出現才能將暗分開,光不出現,不能將暗分開。萬物要有光,生命才能存在,若長期在黑暗中,生命不能生長、改變、永存。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然後神說要有光,神看光是好的。這光指甚麼呢?留意神第一天創造的光,與第四天造的一個管晝、一個管夜的兩個光有分別,相信最初的光是神的光。
神的光出現,將光暗分開了,只有活在神的光裡面,生命可以成長、維持,沒有這光,生命不可能長期在黑暗中,得以成長、維持。所以神在創造裡,首先出現的是光。光在神的啟示裡,不單是肉眼看見的光,光同時指正面、光明、清潔、公義的,這些都是神本有特質。
神將自己顯露出來,生命得到維持,光出現,生命才能跟隨這光。生命裡面就是光,這光來自神,只有神裡面有這光,生命才能持續永存。生命不單需要神的光,生命也需要太陽的光、月亮的光、眾星的光,神知道孕育生命需要這些光持續發展。
感謝神,人只有在光裡,他才有盼望、動力、方向,有改變的機會。所以我們必須重視光,因為光是神的創造,神的話就是光。當我們願意跟隨,我們就能進入光裡,願我們不斷被神的光光照,使我們成為明亮之子,同樣將神的光輝照耀,將光暗分開。求神幫助我們。
禱告:
「神阿!感謝祢!感謝祢在我們生命裡建立我們,讓我們在祢裡面得到光,以致我們有祢的光,成為光明之子。願我們的光散發出來,像祢的光散發在宇宙、大地,將暗完全分開。主阿!求祢幫助,讓我們的生命也能發揮祢的影響力,以致祝福更多人。願我們跟隨這光、跟隨祢,使我們能持續在祢裡面發光。感謝祢!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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