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6日星期三

《得著生命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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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法利賽人對他說:「你是為自己作見證,你的見證不真。」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約8:12-14

信息分享:
每個人都要為他的生命負責,因為神賦予人有自主權,有自由意志可以選擇,所以你必須為你所做的一切負責。有天神審判人,我們都要面對我們選擇過的結果。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有很多人認為約翰福音第八章一至十一節是外加的經文,與此處說的沒有關連,因為他們認為耶穌說這段話的時候是住棚節期間。

我們不曉得真正的背景怎樣,但若一至十一節是另外插入,相信神有祂啟示的意思,前一節經文提到「從此以後不要犯罪」,那婦人的罪得到赦免,從此以後不要犯罪,那是選擇,她可以選擇犯罪,或從此以後不再犯罪。像耶穌所說:「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是一個選擇。

當你跟從耶穌,你選擇了不在黑暗裡走,呼應「從此以後不要犯罪」,有同一意思。一個人信主以後,他仍然有自由的選擇,他可以選擇繼續犯罪,或從此以後不再犯罪,即選擇不在黑暗裡走,他決定跟從耶穌。當一個人真正跟從耶穌,離開黑暗,他就能得著生命的光。他的生命已不一樣,有了光明、方向。

耶穌在此表達一個很重要的信息,當有人挑戰祂的見證不是真的,耶穌說:「我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這就是光明、黑暗的分別,當你在生命的光裡,你就知你從哪裡來,往哪裡去。當我們跟從神,我們知道耶穌從哪裡來,往哪裡去,我們也跟隨,我們清楚知道我們的路向、我們生命的方向、目的、神的目標。

人有了定向,才找到生命的意義和價值,因他有了光、自由。當我們讀聖經或認識真理,我常常強調你必須知道生命最重要是甚麼事,然後你花時間在重要的事上,不要浪費在無謂的事上;不要花時間在地上的事,要花在天上的事上;不要花時間在屬世的事上,要花在屬靈的事上;不要花時間在是是非非上,要花在生命的事上。

當你知道生命的方向、目標,你要知道怎樣運用你的時間,怎樣選擇你的生命。由摩西開始強調,到耶穌仍然強調你要選擇生命,你要選擇生命的光,跟隨生命的光,因為你知道去哪裡。這是我們與世人不同的地方,不信主的人不知道,不知道耶穌會再來,不知道耶穌在最終會審判,會作王;但你知道。

當你知道一切,你的人生與他的人生應該有分別,因為你裡面有光,你不在黑暗裡走,所以你要捨棄黑暗的事,進入光裡走神光明的路。這光成為我們的見證,我們的生命成為我們的見證,見證這光是真的、神是真的,只要我們的生命真的能發光,有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

你整個生命、整個人生就有力量和定向,成為令人訝異奇怪的地方,因為你有耶穌,有生命的光。求神幫助我們,讓我們重視我們人生的追求、生命的方向。

禱告:
「神阿!感謝祢!感謝祢在我們生命裡是我們的光,當我們願意選擇祢,我們的生命就發光,我們知道我們的人生方向,最終我們要面對是甚麼,因為祢沒有向我們隱瞞,祢清楚向我們啟示,目的要我們跟隨光,走在祢的光明中,讓我們的生命能變成祢的光,能散發影響力。求祢祝福我們,讓我們的心思意念,在祢裡面有更多更新改變,求祢祝福我們,讓我們的生命不在黑暗裡,走在光明中。願祢與我們同在,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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