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

《愛是滿足的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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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約翰福音 15:9-28

信息分享:
我們的生命是神創造的,因此人必須在神的生命狀態活着才能得到滿足和快樂。換言之,因神是愛,我們必須變成愛的生命才有真正滿足和快樂。耶穌就是告訴我們這道理,我們不明白這道理,是因我們仍站在自己情慾的狀態看生命,或仍渴想繼續在情慾內得滿足。耶穌教導這真理背境是門徒們未知祂將快要被釘十字架,尚在爭大,耶穌於是教訓他們,人的情慾佔有及控制人的生命非常大,因此我們無法明白神的愛。我們所有感覺、情感、反應都來自情慾的生命,主說要彼此相愛,在愛裡有喜樂和滿足。主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約15:5。

原來在愛裡得到滿足,首先不是我滿足,而是和神建一個很密切的關係,當你能常在主裡面,滿足就會發生,愛就會發生。這點與我們常人不一樣,我們要做很多事情,才能產生愛的感覺。在主裏面不是做甚麼,而是順服在神裡面,就能感受到神的愛。做到每天每分鐘都在主裡面就有滿足快樂。但怎樣才能做到?我們每天靈修祈禱那段短時間好像在主裡面,但一離開就不覺仍在主裡面,原來有一個條件,耶穌說:「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裡。」約15:10。如同耶穌經歷天父的愛,因祂實行天父的說話,願意順服,當祂順服就能感受到天父的愛在祂生命裡,這點就是何時我們願意實踐神的話,何時我們活在神的愛裡。

為何我們遵守神的話,就在神的愛裡?因為當我們每次遵行,甘心樂意順服神的話,生命在那刻開始有一點兒由情慾狀態轉向愛的狀態,轉向愛的生命本質狀態。在這狀態,就能感受到神的愛,不能轉向,就不能感受到神的愛,因為仍在情慾內想要得到滿足,如此永遠看不到神的愛。

耶穌很清楚教導我們若遵守祂的命令就常在祂裡面,當人願意遵行神的話,內裡得滿足和快樂,這點是一點一滴的累積,不斷遵守,不斷在主內,就有滿足。能夠放棄地上的滿足、地上的情慾,因為這與內裡的滿足是對立的,你們想要甚麼,便變成甚麼生命狀態。

何時你願意順服神的話,愛慕神的話,願意遵行神的話,慢慢你的生命就會變成愛的狀態,慢慢你不再喜歡地上的情慾,地上的滿足,因為你會發現滿足不在那裡。

靈裡的滿足,是你真的經驗與神非常緊密的關係,才能受到這滿足,沒這種關係,是不能體會。所以,靈程是一種經歷,要實踐,才能體會。你會發現不需要別的,只需要神就已足夠。

一個群體每個人都是同一方向,然後學習彼此相愛,這愛是住在神裡面。為何今天教會有這麼多問題?因為大家口中說彼此相愛,卻用情慾的生命要求對方愛自己、關心自己,從沒想到自己根本不在神愛的生命狀態,因此失望、埋怨,不快樂。因生命狀態與真理相距甚遠,這是不能彼此相愛最重要的關鍵,因為不是每個人都真正追求神、遵行神的話,這就無法住在神的愛裡面。主很強調離了祂,你們就不能做甚麼。

今天很多人只想愛,不想遵行神的話,繼續用情慾的渴求得表面的滿足,這樣永遠只有痛苦,永遠失敗,因為滿足快樂是自然而來,是生命本有的結果,是回歸到神裡面創造的結果。盼望大家明白這道理,我們不是追求人怎樣關心我,我怎樣關心人,而是追求有否住在神裡面,有否遵行神旳話,有否變成愛的生命。當我們在這方面努力追求,慢慢就能感受神的喜樂存在心裡。

禱告:
「神啊,我感謝祢,感謝祢的愛是生命,因此我們必須將情慾的生命轉化成祢的生命,才能感受祢的生命,祢的愛。因為主教導有了祂的命令,又遵守這人就是愛祂。求祢幫助我們學習愛,學習順服,學習遵行祢的話,以致祢能改變我們內裡的生命狀態,使我們能在主內彼此相愛,聽我們的禱告,奉主耶穌的名求,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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