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2日星期三

《挨著主的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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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耶穌就到法利賽人家裡去坐席。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穌背後,挨著他的腳哭,眼淚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把香膏抹上。請耶穌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事,心裡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 耶穌對他說:“西門,我有句話要對你說。”西門說:“夫子,請說。” 耶穌說:“一個債主有兩個人欠他的債: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因為他們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呢?”西門回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穌說:“你斷的不錯。”  於是轉過來向著那女人,便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濕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你沒有與我親嘴,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地用嘴親我的腳;。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於是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  同席的人心裡說:“這是甚麼人,竟赦免人的罪呢?” 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路加福音7:36-50

信息分享:
愛是從心發出,不是從頭腦發出的,你心裡的狀態反映了你愛的狀態。一個人的心受了傷便想保護自己不再受傷,這顆心便會隱藏起來、漸漸變得遲鈍、沒有感覺和麻木。對神、對人、對自己都會是這樣,除非他真心願意放開,能夠體會自己真實的生命狀態之餘,又體會到神如何看待他的生命,他的心才會被融化。

耶穌來到這筵席,這個女人來到耶穌面前流淚,然後用頭髮擦祂的腳,顯然她並非來求耶穌的寬恕,神早已寬恕了她,她很有可能是人們想用石頭掟死的女人,因為耶穌對她說:「我再也不定妳的罪」。當所有人都想用石頭掟死她時,耶穌竟然說寬恕她,試問這個女人會有甚麼感受?根據當時的律法,她被人用石頭掟死看似是理所當然,我相信她已接受,但到最後關頭神竟然說我再也不定妳的罪,她深深地被感動,因為神救回她的性命。

一個看到自己罪孽深重的人才會感受到神饒恕、赦免的寶貴,一個不覺得自己有罪的人是看不到神的赦免,因此一個知識份子或是一個高高在上、各方面都看似很好的人,與一個殺人犯或是做了很多錯事的人比較起來,肯定是後者會感受到神的赦免,因為他的罪已被揭發,但前者卻不覺得自己有甚麼罪,而這正是他的罪,就是驕傲的罪,所以他感受不到神的赦免、憐憫和愛。

一個真正感受到神的愛是何等偉大的人,才會從心靈裡發出像這個被神赦罪的女人所發出的感動來回應神。為何我們很少有這種感動?因為我們體會罪的深度太膚淺,有時候我們是逃避去看自己的罪,所以不覺得自己有問題,也體會不到神的赦免,自然便沒有甚麼感動向神發出愛的回應。

耶穌講述這個比喻中的法利賽人西門和那個女人對神愛的回應成了很強烈的對比,這也是祂要宣講的信息。今天除非你能體會到你的罪和神的赦免,也能看到雖然周圍的人定了你的罪但神卻沒有時,你才會發現你對神的愛是由心流露出來的、是毫無保留的、是不會理會別人的看法、只是一心一意地表達你對祂的愛。

為何我們的心變得麻木、我們的愛那樣膚淺、我們對愛失去感覺?全因為罪掩藏了我們的生命,所以我們無法面對神,更加體會不到神的赦罪和祂對我們的愛,我們要經歷過才會曉得我們過往所犯的罪是得罪了愛我們的神,我們不獨是錯了也破壞了與神的關係,唯有這樣我們才會感受到我們的罪有多重。神愛我們,祂沒有強迫我們,祂要我們慢慢體會、明白,以致有一天我們可以像這個女人一樣來到神面前毫無保留地表達對祂的愛,盼望我們有這種經歷和體會。

禱告:
「神阿!我感謝祢,讓我們知道內裡的罪有多深,以致我們能體會祢的接納、赦免有多深。主阿!祢的接納與赦免是我們在人世間所找不到的,求祢幫助我們認識自己並開放自己給祢,使我們的生命可以回應祢的愛。主阿!求祢的愛淨化的我們的心靈、醫治我們的創傷,使我們的情感和愛可以自由地流露。神阿!我們愛祢,願祢的愛充滿我們,聽我們祈禱,是奉靠耶穌基督名求,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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