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1日星期四

《天國律法宣告---不可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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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不可偷盜。」出20:15

「不可私拿東西,要顯為忠誠,以致凡事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多2:10

經文默想:
1) 偷盜只是指偷有形的東西嗎?
2) 為何不擅取財物,就能讓神受人尊崇?

生命反省:
我有過偷盜的行為嗎?偷盜甚麼?怎樣改過呢?

信息分享:
今天思想神宣告天國律法中第八條「不可偷盜」,這誡命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中非常重要,人彼此間能相處和諧,必須互相尊重、忠誠。若不尊重、忠誠,人就會以自己慾望作出發點建立關係,或在關係裡做不應該做的事。不可偷盜表面上是不可偷東西,知道不對的人不會偷。但再深層次想這誡命,為甚麼人會偷盜呢?其實涉及人內心的狀態,就是希望不勞而獲,人都有很深這慾望。

大家都有吃自助餐的經驗,會發現自己在用餐、取食物的想法,與平常每道菜付費的想法不一樣,因為不需要付額外費用任取、任食,就會隨從自己的慾望多取、多吃。當然這不是偷,只是反映人深處的貪婪,當不用付額外代價,這貪就很大擴張,這情況可以發生在很多層面,包括物質、情感、時間的層面。

不忠誠可以反映在很多層面上,特別在人看不見,沒有監察的情況裡,人更容易顯露出內裡這狀態。人很愚蠢,其實人做任何事都在神監察裡,別人不知道,自己知道,神知道。因此我們不能免良心的控訴,越知道神的律法,內裡越有不安,因為這律法反映裡面的貪婪、不忠實。

人因此會說服自己事情很微小,用很多理由為自己解釋,減低裡面的控訴、不安,合理化,然後每天繼續做。提多書此處的提醒很好,「要顯為忠誠」,我們要顯為忠誠,顯為是從內裡流露的生命狀態。我們日常生活每個層面,都要從內心發出良善、忠實。

當我們內心有良善、忠實,就不會私拿東西。問題我們會否放縱我們的心,使我們的心有點偏差,卻不覺得問題很大。當我們越發在靈裡追求,靈裡的提醒,對心的監控,敏感度、強烈度會不斷增加。我們若不回應,內心會有不安感覺,因為神的道在我們裡面。

當我們知道這律法,我們必須遵從,以致我們能與神建立密切關係。神的道是顯明、光榮的,因為是神生命的本質。我們若渴望這生命本質,就會渴望自己內裡接近這狀態,我們不能說我們每天都完全,像神一樣,但至少追尋,使我們的生命走向這榮耀、光明。我們應該不會偷大的,但要留意小事,我們有沒有忠心,以致我們尊榮我們的主、我們的神。

禱告:
「神阿!感謝讚美祢!願因祢的道在我們生命裡,顯出祢的榮耀,願祢的話語、祢的道,潔淨我們的生命,使我們的心能跟隨,免除內裡一切貪心、不公義,使我們的心良善、潔淨和忠誠。願祢引導我們,叫我們在小事上也忠心,不貪婪,不偷盜,使我們的心更接近祢。我們感謝祢!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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