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5日星期五

《罪--- 無法償付所欠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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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 6:12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 6:14-15

信息分享:
今天思想第五個罪的意思:債項,債項顧名思義便是虧欠,虧欠會使雙方的關係受損,但很多人只會看到問題出自對方而非自己,所以從沒有想過要在虧欠的事情上承擔什麼責任或需要怎樣的回應。

神人之間或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都是一樣的,犯了罪對神有虧欠的人會選擇逃避神,都會不敢禱告和看聖經,原因就是不敢面對與神之間的關係,也不敢面對自己的黑暗。負債或虧欠都是人生裡的重擔,其實神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只是人往往不願意接受,原因是罪不僅破壞了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其實自己與自己、自己與別人的關係亦同時受破壞了,我們不能單一地只復和與神之間的關係而不處理與自己、與別人的關係,只有三者的關係都復和了,才會出現與神關係完全的復和。就如耶穌教導的主禱文:「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當中的意思就是神、別人、自己彼此之間都是互有關係的,有時候我們不能赦免別人;有些時候我們卻又不能赦免自己,這種狀態下我們便無法接受神的赦免。

另外,赦免亦一定會涉及寬恕,因為關係上的衝突一定是雙方面;而且一定是會牽涉「恨」的,只是我們都不願意承認自己心裡有「恨」。其實你對別人有不滿、不想見他、或不想面對自己對他的感覺時,便已經是有恨在其中了,這份恨意便阻隔了你與他、你與神之間的關係了。在神的愛裡沒有恨的,因為恨會阻隔一切的流通、交往和分享,所以有些人雖然信主很久,但因為內心的恨阻隔在其中,以致重擔仍然無法解除。

罪的債項靠我們自己是無法償還的,更不能靠捐獻或做善事來填補它。只有神才能完全地赦除及豁免我們的罪債而不用我們再去償還,可是這份赦免是帶有條件的,這條件就是我們需要悔改,承認自己傷害了各樣的關係。

很多時候,我們都會認為自己是被傷害的角色,尤以來自父母的傷害為甚,心裡想既然是來自父母的,這便錯不在我了。如果父母真的有錯,他們固然也要在神面前交待,當他們求神的原諒又真心悔改的時候,心靈便得著釋放了。但我們沒有權對別人作出任何的審判,因為每個人都要單獨面對神,誰也沒有資格去指控別人的罪。而且你想一想,父母縱然有犯錯也好,那我們對父母的態度又是如何的呢?我們的一個眼神、一個說話或行為同樣都在無數次的傷害他們啊!我們有沒有察覺到?又有沒有需要為這些罪而道歉呢?

我們只想到別人對自己的傷害,其實大家都在罪惡世界裡,所以大家都有罪,因為彼此都在傷害著對方。我們要醒覺,不是只要求對方向自己道歉,真正的解決方法乃是你在神面前真實地面對你自己,向神求寬恕,如此你便漸漸有能力接納罪人,你便願意寬恕,罪債才可以完全清除,生命才會真真正正得到釋放和自由。如果我們說要面對神,我們便不能逃避這求寬恕的過程,因為你不肯原諒別人時,債項便會繼續在你的生命裡存留,耶穌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倘若你說:「我沒有能力」,這是因為在這一刻你真實的感受中仍然有恨,不要緊,只要你有願意寬恕的心,神便會幫助我們改變,只要你願意寬恕便行了。在改變的過程中,你肯用信心經歷神的時候,你便會發現神的能力比我們想像的大。

求神幫助我們能經歷神的能力,可以從各樣罪的債項中釋放,不再背負這重擔。

禱告:
「主阿!求祢赦免我們,因為我們心裡仍帶著很多的恨,以及指責著對方很多的不是。然而卻沒有看到自己在態度上、言語上及心靈上同樣在傷害著對方,也受樣地帶著很多的罪。主求祢光照我們,使我們的生命在祢裡面可以坦然地面對祢、又能坦然地面對內心中真實的感覺。主祢早已知道靠我們自己無法做到,所以祢讓我們只要坦然地承認、接受祢的幫助時,便有能力寬恕傷害過我們的人。也求主赦免我們多次的得罪祢、在祢面前多次的虧欠,求祢赦免,使我們靈裡真正的得著自由。願祢祝福眾人的心,聽我們的祈禱是奉靠主耶穌之名,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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