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5日星期日

《愛人的就不要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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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羅13:8-10

信息分享:
很多基督徒在心底都有一套自己無形的標準,怎樣才是好基督徒,或怎樣才是屬靈的基督徒。因此很多時用這標準去衡量別人是否好基督徒,或屬靈的基督徒,慢慢我們心裡會產生要求,要求自己做到某標準成為心目中好基督徒。

這不是對錯問題,只是很容易陷入另類律法主義,我們很容易要求自己怎樣做,或要求別人怎樣做,才合乎標準。其實在神的律法裡,神最終的原意不是叫人單守著律法條文。

猶太人很容易陷入律法主義裡,要守全律法,但神清楚啟示律法最重要核心精華是愛,律法不過用來幫助我們、引導我們愛人。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等,這些都是用來限制人的罪性,不令他人受到傷害,這是愛的表現。

但更重要不是不令他人受傷害,更重要是你怎樣積極愛另一個人,「愛人如己」是最重要的意思。要做到愛人如己,像保羅此處說要常以為不足夠,在彼此相愛上覺得自己愛對方愛得不足夠,怎樣才能完成這目標呢?

沒有人能強迫自己愛多些,若你裡面的愛不足夠,你沒能力愛對方多些,慢慢變成虛假的愛,慢慢亦戴上很多面具,變成人心目中好基督徒,或屬靈的基督徒。聖經絕對反對這樣,真正做到愛人如己,你必須首先愛神,你若不能愛神,與神建立一個親密好關係,你根本不能在神裡支取豐盛的愛,以致你愛其他人。

十誡一開始其實就教導我們怎樣愛神,怎樣專一愛神,你若能與神建立深的關係,神的愛常充滿你的心,愛人如己就不是難事。我們真正去愛,是從內心湧起愛的情感,愛的力量,甚至愛的意志,這是從神而來的愛,不是我們自己去愛。

當我們以神的愛作出發點,我們就不會計較,我們不會常常吝嗇分享,不計較因內裡有源源不絕愛的力量。今天很多人在去愛的時候,心底會有些期望,期望人的回應,當期望,愛已失去本有的純潔意義,這愛亦陷入情慾的狀態。

所以人很容易動怒,不高興,不滿,因為裡面太多期望。愛不可能計較,若有這計較、期望的情形,這種愛已不是神裡純潔的愛。我們要學習,首先經歷神純潔的愛,並在生命裡源源不絕經驗,我們才能流露出這樣的愛。

當你能有這種愛的流露,就完成了神的律法。我們彼此要努力,在神裡互相建立。彼此相愛不是單一人能做到,這需要一班屬神的人走在一起,才能做到。所以你若發現你不能愛某人而自己離開,這不是出於聖經教導。

彼此相愛的過程有很多學習、受傷、不開心,慢慢體驗神在我們中間的愛,這是愛裡的付出,沒有這付出不會有收入。求神祝福我們。

禱告:
「神阿!我們感謝祢!感謝祢愛我們,祢用祢的愛感化、改變我們,也用祢的愛讓我們認識真正愛的意義,真正愛純潔、無瑕疵的狀態。主阿!求祢充滿我們,使我們的心跟隨祢,也幫助我們彼此相愛,因為在學習過程,我們常常受彼此間罪性的傷害,誤會的傷害,不能彼此接納的傷害。主阿!求祢幫助我們,讓我們能從祢的愛先得滿足,使我們能夠切實彼此相愛。願祢賜福我們,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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