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9日星期日

《憂傷痛悔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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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你所喜愛的是內裡誠實;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塗抹我一切的罪孽。 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或譯:堅定)的靈。」詩51:1-10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 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7

信息分享:
每個人都會犯罪,若要計算,可能我們都做了很多得罪神的事,或大或小犯了無數罪,若神要求我們逐件清除,我們根本沒能力做到。神不是要我們認每件罪,神要求我們有痛悔的靈。大衛很清楚,很明白神的心意,神不是要人做錯事後,獻上一個祭,然後就解決了罪的問題,神要的是憂傷痛悔的靈。

人其實很難進入這種狀態,需要聖靈在人心裡做揭示的工作。大衛到神面前有這反應,因為他真的知道自己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能體會到自己的罪、自己的過犯常在自己面前,這是靈裡很深的體會。很多人可能覺得犯錯只是小小的毛病,不是問題。但大衛體會「我知道我的過犯」,他知道因為他看見他這過犯的背後,他得罪了他的神。

「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犯罪不單單後悔,不單單覺得自己破壞了某些標準,某些道德。犯罪是有得罪的對象,就是神。若沒有神你不會覺得這是罪,若沒有神你不會覺得這是應該有的標準,所以你不會覺得犯了罪。

有罪前必須先有個標準,而這標準在神裡面,所以當人面對神,就是面對標準。當你真的面對這標準,你才會看見「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因為神有標準,沒有人能超越神的標準,說這不是罪。只要神定下這是罪就是罪。我們都要面對神,因為神既定下標準就有審判。當神的審判臨到,沒有人能說他是清白的,沒有罪。

大衛面對神的審判,他看見他生命裡的狀態,大衛不是看見他做錯一件事,做錯兩件事,大衛不是為那件事認罪,他看見「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大衛到神的面前,不是為一件事,兩件事祈禱,他是為他現在的生命狀態。簡單來說他在神面前承認他就是罪,他是在罪孽裡生的,他是個罪人。

當人看見自己在這種狀態,又能面對,他才能產生憂傷痛悔的靈,所以大衛說:「你所喜愛的是內裡誠實」,大衛赤裸裸到神面前,將他整個生命狀態完全揭示,大衛沒有隱藏,他求的不是將審判挪開,他求神的慈愛和憐憫。

一個滿身罪污的罪人,面對聖潔的神有什麼話可說呢?沒有人能辯駁他的罪,人到神面前,全都是赤裸裸的,每個人連自己看不見的罪在神面前,都要被揭示出來。人到神面前,只要承認他這時靈裡的狀態,真的願意轉向神,神可以掩面不看他的罪,神用祂的寶血塗抹他的過犯、罪孽。

神會賜我們新心和新靈,但我們必須到神面前,將我們生命靈裡的狀態毫無保留呈現在祂面前,帶著願意悔改的心,神就能在我們裡面做改變的工作。沒有一樣罪神不能饒恕,沒有一種生命狀態在神面前是沒機會的,只要我們真的願意悔改,願意赤裸裸到神面前,將生命毫無保留,毫無掩飾被神光照,而我們能面對我們的生命,面對神,神的赦免、神的醫治,就會立時臨到。

所以大衛能求神:「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因為大衛已經有憂傷痛悔的心,神已悅納。求神憐憫,幫助我們有同樣的心到神面前。

禱告:
「神阿!我們在祢面前是赤露敞開,我們最深隱密處在祢面前無所隱藏,祢早知我們的過犯,祢早知我們所有的罪。主阿!我們到祢面前,我們要承認我們是在罪孽裡生的,生下來就有了罪。主阿!感謝祢!雖然祢知道我們是罪人,是絕對污穢的罪人,但祢無條件愛我們,赦免我們,重新為我們做新的心,新的靈,叫我們能侍立在祢面前。主阿!我們是誰呢?得到祢的憐憫,得到祢的愛。求祢幫助我們有能力接受自己,幫助我們有信心,邁向祢給我們的生命目標,使我們因著信有力量可以面對自己的生命,能面對祢,以致我們能重新有踴躍的靈,重新有歡喜快樂的心。主阿!求祢幫助我們,叫我們看見、盼望的是祢的救恩,祢的憐憫,祢的慈愛,感謝祢。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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