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1日星期三

《天國審判目的---要將真理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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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1-6

經文默想:
1) 神按什麼原則來審判人?
2) 為什麼當神審判人時可將真理顯明?

生活反省:
我真的認定神是最終公義的審判者嗎?那從我平常行事為人可得知?

信息分享:
今天繼續思想天國審判的目的,要將真理表明。當彼拉多審問耶穌的時候,耶穌說:「我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彼拉多反應問:「真理是甚麼呢?」的確,世上所有人都不知道甚麼是真理,但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他自己的真理。所以,人總是相信自己想的是正確的,是真理,因此很容易用自己認為的真理去論斷、審判身邊的所有人和事。

但保羅清楚說:「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為甚麼這樣呢?因為我們和別人其實沒有分別,別人的軟弱,我們同樣會軟弱;別人犯的錯,我們同樣會犯。所以,沒有一個人可以判斷別人的錯,因為我們同樣在錯當中。甚麼是真理呢?真理就是真實,只有真實才是真理,但有多少人能夠知道真實的事呢?

我常強調,一個人如果連自己內心的真實都不知,有甚麼資格判斷別人裡面的動機呢?可惜愚蠢、愚頑的人,無知地認為自己的認識是真理,而且審判別人。只有神才知道真實,因為祂才是真實。當人面對神的審判人時,人是無法駁斥的,因為神把人裡面的一切全部顯明,人沒有辦法推諉。你若用你的真實生命狀態和神的真實狀態對比,就會發現你是個罪人。 

神必按照真理審判人,審判的標準是神的標準,不是人的標準。我們審判是用我們的標準去審判別人,原來我們的標準是錯的。世上的律法中有不合時宜的律法,因為地上的法律,往往是按一個狀態而定某一個標準,不是絕對的真理。絕對的真理只有一個,就是神自己,所以,只有神才可以審判人。當神的審判臨到,神將祂的真理表明出來,按這真理去審判的時候,你就知道自己的罪。

神的光照可以完全揭露人內裡的真實,對應神的真實,你就發現你無法面對神的真理。所以保羅很清楚說:「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其實你與別人一樣,神只是忍耐你、寬容你。保羅說神的忍耐、寬容不是縱容你犯罪,而是領你悔改。可惜人的愚蠢,強調自己才是對,神只好任憑人不悔改的心。這任憑只在地上這段日子,但不代表永遠是這樣。

當神審判的日子來到,神會按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所以,如果屬神的人稍微聰明一點,就不要為自己積蓄神的憤怒。我們必須悔改、承認:我們的標準不是絕對的真理,我們的想法,也不是絕對的真實。只有神才知道真實,只有神才是真實!因此,我們更要謙卑依靠神。求神幫助我們,讓我們懂得如何面對將來的審判。神要把真實顯露出來,就是在祂把真理顯露出來的日子。

禱告:
「神阿!感謝讚美祢!因為只有祢才是真實,只有祢才是真理,我們每個人在罪裡面都是虛謊、虛假、虛偽。求祢幫助我們進入真理,以致我們從虛謊變成真實,在真理裡活著,因為真實。願祢與我們同在,叫我們能逃避將來的審判,因為我們願意真實的來到祢面前悔改。求祢引領我們眾人的心,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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