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9日星期日

《與世俗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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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那裡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嗎?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原文作淫婦)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各書1:1-4

信息分享:
雅各書是針對信徒寫成的,旨在教導信仰上的真理。信了主便是屬神的人,彼得前書2:9說: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即是說我們的生命、心靈、身體也是屬神的。神與撒旦、正與邪、善與惡永遠都是對立的。 

那麼為何在一個教會的群體中,或一些屬神的人裡,仍會出現雅各所說的現象?就如第一、二節中形容,在信徒中間出現的有爭戰鬥毆、貪戀、殺害嫉妒和鬥毆爭戰的事情。原來這一切都是從人本有的罪性而生的邪情私慾。雅各教導他們,無須去爭辯誰對誰錯,只管把想要的帶到神面前,但有些人根本是不敢求,也有人是真的求了,但得不到神的回應,因為都是妄求。這樣,大家就都很清楚,想要的這些東西是來自什麼了。

雅各接著去解釋,人若在這種狀態時,便等如落在淫亂的狀態中,因為放縱情慾是將自己的心和生命,與另外一個對象連合了,正如第4節所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我們要清楚一個觀念,世俗不是指物質、金錢、美麗的事物或音樂,舉例子:我們每一天都要用到金錢,那麼金錢本身有問題嗎?問題不是事件的本身,而在於從中牽動到的貪戀、爭鬥、殺害及嫉妒的種種情慾,保羅說做這些體貼肉體的事,便是與神為敵的。

所以重點不是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可以做,而在於你的心眷戀著什麼。那為什麼我們難於去分辨,自己對某樣事物有否戀慕的心呢?那是因為人本身沒有這方面的分辨能力,我們只見到表面的現象,例如吃一餐好的食物,或聽一首流行的音樂,表面上有什麼不對呢?大家只要問一問自己。一天當中把最多的時間,放在什麼地方,就會明白。只要是真心喜歡的,你便會自自然然花時間在上面,你看小孩子就知道,要他唸書不用多少時間便會不耐煩,但如果你要他去玩遊戲機,玩數小時也不會生厭。這就是貪戀世界,與世俗為友,便是與神為敵的意思。

世上有很多的事物確是會很吸引人心的,因為撒旦會用不同的理由欺騙我們,甚至使我們已經與神為敵也不自知,所以需要時時刻刻的醒察自己。我們不必想得太複雜,信仰是很簡單地,只在於你的心放在哪裡和你愛的是什麼。曾經有幾個法利賽人和律法師要試探主耶穌,問祂誡命中最重要的是什麼,主耶穌回答他們: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其次是愛人如己。我們不用教導一個愛神的人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因為他的心常常眷戀著神,所以對其他東西自然便會沒有興趣了。若我們還需要定下時間表,實行讀經和禱告的計劃時,正表示我們並沒有在全心全意地眷戀著神,這值得我們去深思。

若你今天愛一樣東西到一個地步,而使自己不肯放手,甚至產生了嫉妒、爭鬥或是戀慕的情慾時,便是與神敵對,是已經嫁給世俗而不是神了。盼望大家好好地去思考,看一看我們的心,而不是拘泥於什麼事可以做或不可以做的爭辯,而是問自己對神有多少愛。

禱告:
神求祢幫助我們選擇心的方向,祢教導我們要保守自己的心,所以讓我們不要離開祢,常常被祢的話語所吸引,能回歸到祢的創造裡享受祢的愛。主呀!一切的享受都是從祢而來,我們能吃一餐飯,要感恩、能遇到一個人,也要知道是神的帶領,要感恩、能吸一口氣,都要感恩。求主幫助我們的心靈在祢裡面真的能得到飽足,因祢的愛而滿足而不需外求。今天人心靈已落在肌餓的狀態中而不斷往外掠奪。哪知人飢餓非因無餅,乾渴非因無水,乃因為不聽祢的話。主呀!求祢幫助我們去醒察,免至於與祢為敵也不自知。求聖靈常常提醒和感動我們的心,警戒我們不致偏離祢,多謝祢聽我們的祈禱,是奉靠耶穌基督名求,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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