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4日星期三

《求告耶和華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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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9-13

「亞當又與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說:「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創4:25-26

信息分享:
聖經記載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這話並不偶然,這話記載了當時人的靈性狀態,當時很多人沒有求告耶和華,直到以挪士出生後,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以挪士的意思是人,當人體會自己是人,有軟弱,體會人不同於神,人在神面前是卑微的,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

「求告」是呼喊。在神面前呼喊耶和華的名是甚麼意思呢?當人體會自己的卑微、限制、不足,他開始信靠神。因此求告耶和華的名,不是人在祈禱時說了奉耶和華的名,不是。是人體會自己的軟弱,願意投靠神。羅馬書在此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是甚麼意思呢?真正得救的人是完全信靠神的人,很多人只有信沒有靠,沒有體會自己的不足、卑微、限制,沒有靠神,完全靠自己。

我常強調聖經的信是信靠,當你願意信靠神,你會求告祂、倚靠祂、呼求祂。這就是為甚麼我們在患難、苦難裡,能迫切求告神,平時卻沒有。因為在艱難、苦難中,你才體會自己的不足、限制、無奈,那時沒其他方法,惟有靠神,因此那時的求告很真實,神悅納、看重,因為你真心願意投靠祂,就必得救。

很多人將羅馬書此段經文當作決志得救的意思,其實不是。「心裏相信‧‧‧口裏承認」是你在神面前應有的態度,你願意認耶穌為你的主,願意投靠祂。得救不只是決志信主得救,而是整個生命得救,不只永生得救,更是從你的罪,從罪惡勢力中得救。

因此得救的意思很廣泛,我們在試探裡能得救,在罪惡裡能得救,在苦難裡能得救,在危險裡可以得救,身體可以得贖,靈魂可以得救,在很多層面上神救我們。當我們願意信靠祂、求告祂,我們的生命就必得救。當你呼求神的名,不在於你怎樣呼求,在於你心裡的信靠程度怎樣,神看的是你裡面的態度,你心裡的呼求如何,以致你在神面前蒙悅納。

神渴望與我們同行,渴望祂的旨意完全成就在我們身上,渴望我們的生命得救、得勝。我們有沒有同步回應神?以致神能用我們的生命,真正得救呢?「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希望這話仍實現在我們中間,我們真的求告神的名,全然投靠祂。

禱告:
「神阿!感謝祢!感謝祢教導我們,認識我們的生命在祢面前是何等卑微,我們滿身罪污,我們沒有事能應付和勝過,我們要認識祢,我們要俯伏敬拜祢,因為祢是神,祢是超越萬有的神,因此我們願意求告祢,求告祢的名,因為只有祢有豐富的生命。當我們投靠祢,才能經歷祢生命裡一切的豐富,以致我們能讚美祢。感謝祢!感謝祢應許凡求告祢名的就必得救,感謝祢因我們已經得救,我們無論在甚麼事上也可以得救,因為我們願意求告祢,求告祢的名。求祢繼續更新我們的生命,使我們活在祢的名裡。感謝祢!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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