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星期四

《道成肉身的啟示---福音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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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1:11-12

「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作:在靈性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提前3:16

信息分享:
我們常說傳福音,究竟甚麼是福音呢?聖經告訴我們福音是好消息,甚麼好消息呢?好消息就是耶穌能將人從罪中搶救出來,歸入神的國裡。世上很多宗教都教人向善,但不是福音,做好人不是福音,因為神眼裡根本沒有好人,聖經告訴我們人心敗壞、詭詐,壞到極處,那不是人的道理可以教化改變。

其實我們想想自己,多少次反省、流淚,感到自己做得不對,告訴自己要改,結果有多少次真成功呢?當人一次失敗,陷入罪裡,下一次失敗更容易,因為罪像網羅捆綁著人。福音是大能,拯救一些被罪捆綁的人,但傳福音的人必須經歷這大能,他才能將這大能帶給需要的人。

保羅清楚知道,他經歷過福音的大能,他知道他講的福音不是人教的,從來沒有人教他。當他接觸耶穌後,他沒有接觸任何人就離開,他去了阿拉伯三年,然後回耶路撒冷與彼得一起十五天,沒有人教他。他告訴人和彼得,乃是耶穌將福音大能的啟示放在他生命裡,從前他覺得很對的事,在福音的光照下,他才發現他錯得很厲害。

有多少人在犯罪時覺得自己錯得很厲害呢?不會的,當人在犯罪時,他會找很多合理的理由支持自己,所以他才會犯罪,陷入其中而不自知。若單從人的教導,他會有很多理由告訴自己已在神裡面,已做得很好,他是好人,甚至是義人。只有神向他顯現,他能面對神,光才能照在他生命裡,大能在他生命裡產生效果,福音才能顯露在他生命裡。

人要降服在神面前,承認自己做的一切得罪神;人沒有這承認,他不會悔改。若保羅沒有經歷在神面前承認他錯了,他不會悔改,就不會有保羅接著的生命,我們不可能讀到保羅那麼多書信,因為他必須在神面前從掃羅改變成保羅,經歷了福音的大能,他才能被神使用,這是神在人生命裡福音的啟示。

可惜今日人輕視這種啟示,人只是說道理,告訴人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救了他,那是道理。除非你經驗死、經驗耶穌,你才能看見自己的罪,願意接受福音,願意改變,在神裡面成為義人,不單做好人。這是聖經教導不同之處。

感謝神!道理沒法改變人的心,他要繼續敗壞犯罪,沒有人能控制,因為神賦予人自由意志,因此道理沒法將人教好,若好了,他也會驕傲。神福音的大能是要讓罪人變成義人,他裡面必須被神徹底對付改變,這是神福音的啟示。因為我們裡面必須有這種改變,有日我們才能被接到神榮耀裡面。

今日很多人傳的是廉價福音,沒想過要付生命代價,但人經歷的是耶穌基督的生命,在耶穌基督的生命,沒有死,不會有生;沒有徹底死亡,不會有真正復活,這是神的啟示。盼望我們要重新思想自己信甚麼,福音在我生命裡是一套道理,還是大能;是知道一些好道理,還是經歷大能,生命真的改變。

盼望我們的生命真將耶穌啟示,透過我們的生命啟示,不是透過口說,整個生命真將耶穌啟示,這就是福音的大能,是神敬虔的奧秘。
 
禱告:
「神阿!感謝祢!感謝祢向我們啟示,沒有祢的啟示,我們不曉得生命要有祢大能的改變。我們仍然被我們很多思想、想法、道理蒙蔽,以致我們不能經歷福音的大能,徹底改變我們的生命。神阿!求祢幫助我們,讓我們的生命在祢裡面改變,我們甘願降服在祢面前,沒有人強迫我們,只因祢的愛吸引我們,願意我們在祢裡面被改變。神阿!求祢憐憫我們,叫我們經歷祢的啟示,又將祢的啟示在人前揭示。感謝祢!祢的福音臨到我們身上,願祢的大能、榮耀彰顯在我們生命裡,願祢的光光照我們,願一切權柄、榮耀、能力都歸祢。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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