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3日星期三

《為主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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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我不廢掉 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2:16-21

信息分享:
每個人一出生已是為自己而活,沒有人能否認人是自私的,每個人都自私,不過自私的內容可能不完全一樣。人出生以後慢慢學會,甚至不用學,天生已是這樣,他覺得有什麼對自己好的,他就想要;所以在他生命中從小開始爭取他認為好的東西。

因此當有一些攔阻或規條讓你不能得到這些東西,你內裡就有很強烈的反應。每個人要得的東西不一樣,有人不擇手段要得錢,有人不擇手段要得權力,有人不擇手段要得名譽。每個人想得的都不一樣;但其實很強烈的在表達內裡的「我」,他自己是最正確的、最好的、最聖潔的、沒有錯的。

所以人用自己的標準,慢慢塑造出自己的形象。當加入宗教的元素,人也會利用宗教的範疇建立自己的形象。猶太人不例外,他們因為有摩西五經,很驕傲地以為自己從小已遵行了律法;所以他們比所有外邦人為義,這是猶太人的觀念。

法利賽人、文士更要高人一等,因為他們行律法比人行得好,所以比一般人更高一等。保羅也不例外,他也是這樣體會,這樣經歷;但他遇到基督後,他發現過去他很熱心做的事情原來是與神對立、與神對抗,他的熱心原來是犯罪。

當人遇到神,他會發現他過去以為最好的東西,在神裡可能是正與神敵對;因為他裡面的驕傲,他所做的事已取代神的位置,他已與神敵對。若你今天因為遵守了一些宗教條文,遵守了律法而覺得自己高人一等,保羅這兒說:「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因為基督沒法稱你為義,惟有當你能看見你生命裡的「我」是多強大,是多與神敵對,你真的要將這個「我」釘死在十字架上,讓基督真正在你裡面活著;你整個生命才能扭轉,你整個人生才能扭轉,你不再為自己爭取任何東西。

「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如果問自己,你在肉身活著大家都很清楚,對嗎?但你的生活與未信主前有什麼分別呢?保羅說的因信神兒子而活的生活,是否應該不一樣的呢?什麼是信神兒子而活呢?我們要好好思考。

因信神兒子而活,就是你在肉身裡將自我釘死在十字架上,簡單來說你以前擁有的東西,你以前認為那是你得到的;當你因信神兒子而活,這一切都不屬於你,屬於神。或者大膽些挑戰自己,你今天計算你的錢財、你的資產,你說是你的,我說不是,是神的;你不過是管家而已。

你是否仍用其他人的看法為自己未來籌算呢?而你的籌算原來不是因信神兒子而活,因你有多少錢而活。你的人生追求什麼呢?是滿足你裡面的開心還是你因信神兒子而活?你每天沒有你的主權,耶穌要你做什麼就做什麼。

當你真真正正面對生命說捨己,其實不抽象,是你每天生活,每件事情具體的挑戰你的生命。我們裡面的思維、裡面的價值、裡面的情感、裡面的堅持,是否因信神兒子而活呢?如果你仍持續你自己而活,基督就是徒然死了,與猶太人守律法沒有分別。

今天當你真真正正面對生命,你真正自由是在基督裡活著的自由,沒有自己就是自由,沒有你想要的東西你就自由,沒有你所做的事你就自由。因為你知道你如今在肉身活著,不過要讓基督顯露而已,不過要完成基督在你身上的旨意而已,一切都要過去。

當我們說捨己絕對不是頭腦上的觀念,是你每天每事有沒有顯露出捨己,你肯從小事上做,你的生命就不一樣。我常強調由小事開始,若在小事上也不肯捨己,你怎能為主殉道?你怎能面對更大的逼迫和艱難?若你連小小苦也不肯承受,怎能面對生命裡忠於基督的艱難?求神幫助我們,不是將來的事,是今天的事,今天你要因信神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禱告:
「神阿!求祢幫助我們,讓祢為我們捨己的愛激勵我們,使我們可以放下我們更多想法,放下我們更多自己的計劃,放下我們更多要求,能活在祢裡面,用祢的要求、祢的想法行事。主阿!求祢幫助我們,不要成為現代法利賽人,讓我們的生命証明我們是跟隨基督的,因為祢活在我們裡面。求祢幫助我們,使我們的生命真的散發祢的光芒,因為祢活在我們中間,活在我們裡面,有力的見證祢、榮耀祢。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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