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日星期日

《神有不公平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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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難道 神有甚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 神。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羅9:14-18

信息分享:
人本性裡都渴求公平,一個很年少的小朋友都要求公平,若他覺得有人對他不公平,他內心會產生很多憤恨、憤憤不平的感覺。問題是我們渴望公平,但卻覺得經歷的事大部分都不公平。

這世上的事大部分都不公平,為什麼出現那麼大的差異呢?若我們不明白真理、不明白真實的境況,我們可以一生都活在怨恨裡,不能跳出所謂的不公平。我們必須接受一個事實,就是當人犯罪以後,人心裡所定意的標準已有偏差與問題。

所以大部分人想出來的標準,往往出現罪性偏差,沒有人會想:「你為什麼對我那麼好?這麼好是不公平的。」人只會想:「你為什麼對其他人比對我好?」因此覺得不公平。

原來我們所謂的公平,都是從我們本身的利益作出發點,以對自己有好處作出發點去考慮公平。若得不到好處或我們的要求,我們會認為不公平;原來這是罪性裡的偏差。

公平在於施予者本有性情的標準,公平在於他的位置、權力的衡量;作為受者,其實沒權說公不公平。當你有能力施予的時候,這權柄是在你身上,不是受者身上,受者本身已缺乏,對他來說沒有公不公平;但你施予的時候,他卻產生公不公平的感覺,因為他渴求他想得的。

原來公平是施予者的權柄,施予者有他的標準,他認為那標準是正確、合理的,所以他認為公平。神是無罪、完全的神,我們無法理解神的想法和標準,我們要完全認識神是不可能的,我們要認識祂的主權也是困難。

神賦予人自由意志,人犯罪墮落後,基本上人都叛逆神。當人在叛逆狀態,他要接受神,接受神主權裡的公平,是難以達到的事,所以有人常質問神為什麼不公平。保羅卻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保羅提出的是主權,神的權柄。

在世上神也定下很多不同層次的權柄,是我常常強調的位份。不同的位置、不同的位份,有不同的權柄,而這權柄是神所賦予的主權;因此他有權使用他的主權。當然他的主權仍然要受神的審判,因為只有神才有絕對的標準。

若從這角度看,我們真正認識神的權能和主權,我們同時要認識人罪性裡的叛逆,我們若不認識這兩點,就不能找到真正公平的立足點,我們會擺來擺去。當我們真正認識這兩點,我們順服在神的主權底下,就能看見神的標準與自己心裡的公平標準是不一樣。

因此神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接受神憐憫、恩待的人,他慢慢會明白神的公平,否則他不會明白。神有絕對主權,因為神是全知,祂知道人心的狀態。

若按人的標準,相信人不會揀選雅各,而選以掃,以掃沒有什麼大錯,雅各卻用盡方法欺騙。為什麼要選雅各呢?我們不明白,但神看穿雅各和以掃的心,神知道以掃叛逆神的心;神知道雅各雖然犯罪軟弱,他卻是願意尋真理,追求神的人。

我們真的需要接受神的主權,我們本來已是犯罪墮落的人,是沒有盼望,面對死亡的人,神卻憐憫我們。神憐憫我們,所以我們有機會扭轉生命的狀態,神認為這是公平的,因為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全人類都在罪的死亡裡,神只是憐憫你、揀選你進入救恩而已。所以保羅清楚的說:「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不是因為你做了什麼,也不是因為你決定了什麼,「只在乎發憐憫的神。」

神的憐憫在你生命裡,你才能經驗生命的另一面,當你真正進入神裡面,你才發現真正的公平有審判、有憐憫。我們都不能逃離神這法則,神說祂的憐憫大於祂的審判,這是公平。

當我們明白神的心意,我們從神的角度看真正的公平,我們的生命就脫離很多怨恨、苦毒。我們脫離那些苦毒,才有真正的自由、快樂,否則仍在當中受苦,神是公平的,但不是我們認為人人一樣才叫公平。

不,神看我們的心,看我們尋求祂、尋求真理的心究竟如何。所以我們常常要將我們的心拿出來,讓神檢視,讓神的憐憫更大臨到我們的生命,使我們得福,在神裡享有真正的公平、公義。

禱告:
「神阿!我們感謝祢!感謝祢的憐憫大於祢的審判,我們在祢的審判裡是無望的,在祢的憐憫裡我們有恩典,祢愛我們,祢揀選我們,祢憐憫我們。我們有何話可說呢?我們只能謙卑跟隨祢。求祢幫助我們,讓我們的生命在祢裡面被陶造,讓我們的生命能散發祢的美善、祢的光芒,使我們的生命在地上能見證祢、榮耀祢。求祢扭轉改變我們的心思意念,讓我們的心思意念能被調校,進入真正公義、公平裡。求祢祝福我們,感謝祢!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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