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4日星期二

《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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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 神而來的義,」腓3:7-9

信息分享:
在眾多宗教裡相信只有基督教才有稱義,其他宗教要人自己努力成為義人。聖經卻明明告訴我們沒有義人,我們不能在神眼裡變成義人,只有在基督裡接受了救恩才能在神眼裡變成義人。

保羅說:「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換句話說你在神眼裡是完全無罪、無瑕疵的人,能被稱為義,完全因為耶穌基督寶血的遮蓋、潔淨。無論你信主多久,你的生命怎樣,你已是義人。不是你努力到什麼地步才是義人。不是。

保羅在此提出兩個很重要的階段,一個是你因信稱義,你信了主就已經是義人,無論你信心多大、多軟弱,你仍然是義人,因為你被稱為義。所以你要相信你是義人,你在神眼裡是個義人,你已蒙恩得救,你的身份已是義人。這點非常重要,因為我們被稱為義,進入神裡面,以神的義為我們的義,因此我們是個義人。

保羅說的另一個階段,是他生命的歷程,他發現他不單是個義人,並且他生命的滿足原來不在其他事物上。人追求世上的事物,目標其實要得滿足,無論他追求什麼事物。有些人追求美麗的衣服、美食、美好的居所;有些人追求成就;有些人追求做事得人的讚賞,諸如此類,其實都為要生命得滿足。

保羅在他追求的歷程裡,他發現「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看作糞土,」為什麼保羅有這轉變呢?他說:「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原來一個人追求的歷程裡,有不同的階段。最初可能要得到你想得的東西,你在神面前拼命求那些東西,所以常常幻得幻失。得到便開心;得不到便不開心,這是第一個階段。

慢慢經歷多了,你發現令你滿足不單單是你想要的東西,原來令你滿足是神,有時候為神工作會很開心,做完了,見到神成就的工作又很開心。你開始進入第二個階段,你既想得到你想得的東西,又想得到神,兩者都想得,在兩者間來來回回盤旋,以為這樣你便得到最大的滿足。

但當你越經歷多了,你發現不是如此,原來這樣很辛苦,因為有時在來來回回中,又掙扎,又矛盾;開心、不開心,經常在反反覆覆裡。當掙扎日久,你開始發現要靜下來,當靜下來你開始另一個體會,就是心靈間遇見神。

原來沒有別的方法遇見神,你靜下來,你聽到神的聲音;你靜下來,你感到神的愛,你發現裡面另有一種滿足。你經歷越多,發現原來真正的滿足在神裡面,因此可以放下所有事物,追尋真正的滿足。

神不單要我們成為義人,神要我們完全得到祂,神也要完全得到我們。當我們的生命能在神裡面,神也在我們裡面,完全被得著,這成為最大的滿足、快樂。保羅體會這是至寶,是最重要的。

我們生命裡會否只停留在某階段?未能體會耶穌是我們生命裡最重要的,可能我們懂得說,但心裡是否真的這樣呢?若耶穌真的是我們的至寶,我們應該可以放下很多事物。如保羅說的將萬事當作有損的,他發現所有他追求的東西,都成為與耶穌之間的障礙,所以覺得有損。

若我們有這樣的體會,相信這是神給我們最重要的祝福。盼望大家努力,經驗神裡真正的滿足,能被稱為義,並在義裡得著最大的滿足。

禱告:
「神阿!我們感謝祢!感謝祢在我們生命裡稱我們為義。祢若不稱我們為義,我們根本不能站立在祢面前;祢若不稱我們為義,我們根本不能在祢裡面,經驗祢與我們最密切的關係。神阿!感謝祢!我們是什麼人?竟然能到至聖所,祢最深隱藏之處,經驗與祢的關係。求祢憐憫我們,讓我們更多體會將萬事當作有損的,以認識祢為我們至寶,願我們的生命早早飽得祢的慈愛,得到滿足。感謝祢!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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