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

《基督再來的預言---對萬民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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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我獨自踹酒醡;眾民中無一人與我同在。我發怒將他們踹下,發烈怒將他們踐踏。他們的血濺在我衣服上,並且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因為,報仇之日在我心中;救贖我民之年已經來到。我仰望,見無人幫助;我詫異,沒有人扶持。所以,我自己的膀臂為我施行拯救;我的烈怒將我扶持。我發怒,踹下眾民;發烈怒,使他們沉醉,又將他們的血倒在地上。」賽63:3-6

「他穿著濺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稱為神之道。在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他。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作牧)他們,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啟19:13-15

信息分享:
從舊約到新約,神的啟示都是一致的,神啟示自己,啟示人、啟示世界、啟示未來也是一致的,而且有非常重要的關連。基督再來不是獨立事件,是神計劃實現的全部,因此基督再來不是我們被接那麼簡單,基督再來其中很重要的部分,就是神的公義要完全彰顯,那刻不再有機會,在啟示錄中神宣告時間滿足了,再沒有機會。

再沒有機會是很可怕的事,人放縱自己,因著神的憐憫,人有放縱的機會,在機會裡任意放縱自己的情慾和罪惡,但神是輕慢不得的,祂不會以有罪為無罪,不會以不義為義,神必追討所有罪,因為那是祂的本性。以賽亞書在此預言耶穌回來的時候,祂要向萬民作審判,祂獨自作出審判,意思沒有人有資格作審判,只有神。

沒有人能像神審判世界,祂的烈怒是祂對罪惡反應的性情,超過我們想像的憎恨,神對罪惡的厭惡遠超過我們想像,所以神用了很強烈的字眼,審判日是報仇之日,是徹底清理罪、清理撒旦、清理黑暗勢力的日子,所以到時不會有寬容。

在神審判的日子,約翰看見耶穌穿著濺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稱為神之道。「濺了血的衣服」表面上是被流出的血濺污了,實質表達在神面前,沒有一人能站立得穩,神在所有爭戰中必勝。約翰說:「祂的名稱為神之道。」因為神審判的根據是神的話語。

所有人要在神面前承受違背祂話語的後果,「濺了血」就是他要付出生命的代價,神不是於那時用刀殺了他們,神用祂的說話擊倒列國,擊倒所有人,意思沒有一人能在祂面前反駁祂的說話,所有人都在神的話語裡作出最終審判,違背祂的進入永遠滅亡裡。

你若真相信神的話,就要認真檢討自己對神話語的態度,你若仍放縱自己,給自己很多藉口,甚至利用神的話掩藏自己的情慾、黑暗,恐怕到面對神的審判時,會承受不起後果。既然相信神是輕慢不得的,當神說祂要審判列國、審判萬民,請記著神的審判是由祂的家開始,神會先審判屬祂的人,然後才審判萬民,你不可以輕率,生命在神面前是嚴肅的。求神幫助我們。

禱告:
「主阿!感謝祢!感謝祢是公義的,沒有祢的公義,人不會有盼望;沒有祢的公義,不會有完全;沒有祢的公義,不會有真愛。主阿!感謝祢!一切在祢的本性裡變得完全,因此審判成就祢的完全,成就祢的本性。主阿!求祢幫助我們,讓我們認真的認識祢的本性,叫我們謹慎行事,叫我們謹守我們的心,免得我們陷入祢的憤怒而不自知。求祢祝福我們,祝福我們的生命走在祢的光明中、祢的話語裡,使我們在祢裡面得到平安。求祢憐憫我們,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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