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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到了迦百農,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丁稅約有半塊錢)嗎?」彼得說:「納。」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向他說:「西門,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但恐怕觸犯(觸犯:原文作絆倒)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他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太17:24-27
信息分享:
耶穌到了迦百農,有人來見彼得要收丁稅,而且要求耶穌納丁稅。甚麼是丁稅呢?原來當時超過二十歲的猶太人,每年要獻上半舍客勒作贖生命的禮物,錢會用以維修會幕或聖殿,所以丁稅也稱為聖殿之稅,每個猶太人都要納。因此當收丁稅的人問彼得納不納丁稅,彼得回答納。
耶穌卻向問彼得:「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耶穌在此教導彼得一件很重要的事,丁稅是獻給神的,所以所有屬神的子民、被贖的子民都要獻上丁稅;但祂是神的兒子,祂為什麼要納丁稅?耶穌在此表明祂的身份,表明祂是神的兒子,既是兒子,祂為什麼要向神納丁稅?
彼得不知怎樣回答,只能說:「是向外人。」換句話說,耶穌不需要納丁稅,既然不需要,耶穌可以拒絕或不理會此事。耶穌在此顯出一個重要原則,「恐怕觸犯他們」,原文是絆倒他們。耶穌照納,因為在地上祂帶著肉身的身份,祂願意納丁稅。
耶穌的做法很特別,祂不是自己拿錢出來納丁稅,祂是在大自然取得納丁稅的錢,祂叫彼得去釣魚,從魚口中得一塊錢,作祂和彼得的稅款。耶穌同時表達出祂是大自然的主,祂掌管一切,能在大自然取之、用之,因為祂是主。
當彼得釣到魚,經歷到神蹟,他看見耶穌是彌賽亞,是神,因為他沒想過,從釣到的魚口中得到一塊錢,那正符合耶穌說的話。這是耶穌很智慧的行動,一方面表達祂的身份;另一方面祂不願意絆倒那些人。祂怎樣兩全其美呢?祂在大自然取得納稅的錢,兩者兼顧。
彼得經歷到這信息,他更肯定耶穌是彌賽亞,是神的兒子,因此他必須聽從耶穌的說話。耶穌透過這神蹟,清楚表達這信息。彼得亦在這神蹟清楚知道耶穌是誰,祂的身份、祂的能力、權能有多大。
當我們面對很多不知道該怎樣面對的日子,我們需要到耶穌面前,求這種智慧,因為耶穌是生命的主,也同時是大自然的主,祂掌有一切權柄,神能幫助我們面對一切難處,甚至難以表達的難處,耶穌也能表達。彼此間沒衝突、沒矛盾,卻表達出神的信息。
我們有時候也會面對這種困難,我們必須回到耶穌裡面,經歷這又真又活的神,經歷祂是神的兒子,以致我們能像彼得那樣認識耶穌,透過我們生命種種經歷,我們能認識耶穌。
禱告:
「神阿!感謝祢!感謝祢在我們生命裡是我們的主,在大自然界裡,在整個世界,祢是主,祢是神獨生的兒子,所以祢絕對有權柄、有能力掌控世上所有事情。主阿!求祢幫助我們,讓我們更多信靠祢,使我們靠著祢能經歷人世間種種衝突、矛盾,使我們的生命能見證祢是又真又活的神,是要來的彌賽亞。主阿!感謝祢!願祢使用我們,祝福我們的生命,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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