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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就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約壹1:5-8
經文默想:
1)什麼是相交?
2)如何可以在光明中行?
生活應用:
在甚麼基礎上我才可以與神相交呢?有什麼攔阻我呢?
信息分享:
神很重視關係,祂生命的特性是三位一體,三位一體無間斷完全合一的關係。祂創造生命,期望與人同樣有無間斷、合一的關係,這不是我們能輕易明白和理解的,神的屬性裡有這特質,渴望生命在祂裡面聯合。當人類犯罪,與神隔離,這對於神是很難受的事,對人同樣是痛苦的事。
人一代又一代過去,不認識神以後,人不明白生命裡的痛苦是從何而來。原來生命裡很深的痛苦,因關係隔離,所以人若與某人關係出現問題,他裡面會很痛苦。同樣地,我們與神隔離,裡面有莫名的孤獨、不足,或缺乏安全。若你與神建立很深關係,你裡面就有平安。
這關係必須在神的光裡,約翰說:「神就是光」。神與我們不同,祂本身是光,永遠是光,永遠在光裡,所以祂沒有黑暗。我們本身不是光,我們犯罪後,就在黑暗裡,只是神憐憫我們,將我們從黑暗帶進光裡。從完全看不見在黑暗裡,無感覺、麻木,可以進入光裡,活過來,開始有感覺、明白,有平安,因為從黑暗轉向光。
當你在光裡,你可以與神交往,可以與神建立關係,因為你開始有神生命的特質,可以彼此相交,約翰說:「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因為神就是光。意思不是我們完全不犯罪,才在光明中,沒有人能做到,因此約翰說:「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換句話說雖然我們仍有罪性,未完全,因著耶穌的血,我們能行在光明中,對真道、對光開始有反應,願意向著光行,因為已在光明中,因我們認自己的罪,基督的寶血遮蓋我們,使我們能活出真理,這是與神建立關係的重要基礎。
為甚麼很多人信主已久,但對神的關係仍然模糊不清晰,甚至沒有感覺?因為他未行在光明中,他未真正認識自己的罪,未在神面前徹底認罪悔改。沒有耶穌基督的寶血遮蓋洗淨,我們不能行在光明中,又怎能與神相交呢?你與神的關係進深,必須不斷行在光明中,生命不斷改變,才能與神更深相交。
正如我們和人的關係,若彼此不能互相接納,彼此沒共通語言,沒共同方向,我們沒法深交。所以有些人永遠只是普通朋友,能成為知己,可以深交的人其實很少。有些人你渴望與他深交,但做不到,因為關係是互動的,不是你一人願意就成。同樣神渴望與我們深交,但我們若不回應,神無法迫我們與祂深交,這是關係很重要的部分。
神用祂的光、祂的愛、祂的真理,吸引我們,要我們行在光明中,以致我們可以與祂更深交往。巴不得我們都有這樣的追求,以致神在我們裡面可以得滿足,我們在神裡面也可以得滿足,因為那是很深的交往。願在耶穌再來以前,我們不斷學習,遠離黑暗,進入光明,能行在光明中,與神更深相交。
禱告:
「神阿!感謝讚美祢!祢是重視關係的神,祢重視我們的生命,當我們不曉得、不明白,我們仍是罪人,在頂撞祢的時候,祢已用祢的愛、祢的救贖、祢的寶血遮蓋我們,使我們可以脫離黑暗,進入光明,與能祢相交。神阿!求祢幫助我們,讓我們的心降服在祢的真理裡,行在祢的光明中。聖靈阿!求祢引導我們,讓我們與祢有更深結連、溝通,更多互動,使我們更深認識祢,讓祢在我們裡面居首位,成為我們的主、我們的神。求祢祝福我們、幫助我們。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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