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利10:1-3
「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約5:22-27
經文默想:
1) 拿答及亞比戶得罪神什麼?這審判怎樣顯出神的榮耀?
2) 為什麼父神將審判的權柄全交給主耶穌?
生活反省:
我每天有審視自己對神的心思意念嗎?讓神作我生命的主?
信息分享:
今天我們繼續思想天國審判的目的,要顯出神的權柄。如果一個老師教導學生,怎樣做是對、怎樣做是錯;做對有甚麼後果、做不對有甚麼後果,但如果這老師講的話,沒有執行的能力,他所說的話,沒有用。同樣神說話,若沒法執行祂審判的話,祂的話也是沒用,執行就是權柄,有這能力、權柄才能執行祂所講的話,才能顯露出祂的能力和權柄。
所以亞倫的兒子們藐視神的時候,如果神沒能力執行審判,就沒有人服在神的面前。但當神的審判來到,眾人就震驚,特別是亞倫,因為那兩個是他的兒子,他們震驚,因為神的審判是嚴厲的,他們招致生命的滅亡。這權柄不是摩西、不是任何人可以造出來,是神自己,因此人要俯伏於神面前。神能執行祂的審判,在於祂的真實、祂的真理、祂絕對的聖潔,所以神可以執行審判人所犯的罪。
耶穌說:「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耶穌道成了肉身,但要讓人承認祂不僅是人,而且是神,人要尊敬神般尊敬耶穌,所以,神就把審判的權交給耶穌。讓祂與神有同樣的地位、權力。為甚麼耶穌會有同樣的地位和權柄呢?因為祂有神相同的生命。
神沒把審判權賜給人,因為人與神的生命相差太遠,人都帶著罪性,沒有人有資格去審判人。惟獨將權柄交給耶穌,因為祂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有神絕對的神聖,和自有永有的本質。所以這是耶穌很重要的宣布,宣告祂是神,說:「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為甚麼耶穌有這權柄呢?因為祂本身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
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父的生命、神的生命,不是任何人可以有的。神是自有永有,一切的源頭是祂,所以神有這權柄,但祂把這權柄賜給祂兒子,因為耶穌照樣自己有生命,意思等於神的生命。耶穌的生命根源於耶穌自己,這是個很令人震驚的宣告,因為祂本有的生命,是神的自有永有的生命,是相同本質的生命,所以神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
有日耶穌再來到世界,祂有絕對的權柄去審判萬民,審判所在位的君王,因為祂超越了萬有,祂在萬有之上、萬人之上,祂才有審判的權柄,因為祂有神本有的生命,是無罪的生命、絕對聖潔的生命。因此祂有能力審判世人,而且因著他的生命成就了救恩,所以祂更有權柄審判拒絕祂救恩的人。
今天罪已經定了,定在甚麼人呢?就是那些不信耶穌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耶穌有這權柄。我們如果真正相信耶穌有審判的權柄,我們怎可以隨便犯罪呢?怎可以隨便不聽從神的說話呢?因為太多人不認識耶穌這審判的權柄,其實神的宣告和啟示在《新約》裡面已很清楚。但信的人有多少呢?
我們感謝神!有一天耶穌回來,審判世界、審判萬民。沒有這審判,我們有甚麼希望和意義呢?沒有這審判,我們如何相信永生和進入永生呢?因為耶穌回來,要徹底的解決罪的問題,祂有這絕對的權柄執行審判,世界才可以更新,人的生命才可以在祂裡面有永生。
我們感謝神!審判是好的,我們更加感謝神,因為只有祂才有權柄執行審判,世上沒人有這權柄,因為我們都是罪人。願我們在神面前更多的謙卑,今天神仍然憐憫我們,但我們不可以放縱自己,因為神的審判是真實的。
禱告:
「神阿!感謝讚美祢!祢裡面不會有罪惡、黑暗、邪惡,因此祢要執行審判,要消除所有的黑暗、罪惡和邪惡,叫人可以在祢裡面,得到從祢而來的生命。感謝祢的啟示,讓我們知道祢已經將審判的事交給耶穌,以致我們相信祂、跟隨祂的人一定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的心更謙卑,看到祢審判的權柄,以致我們懂得敬畏祢,聽從祢的話。主啊,願祢快來!願祢快作出審判,讓萬有能更新改變,能歡喜快樂,因為祢的聖潔、祢的公義可以彰顯。願我們的心在祢的永遠裡,使我們思念的是祢自己,與祢建立更密切的關係,因為祢回來的日子已經近了。我們感謝祢!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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