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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當人子在他榮耀裏、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裏,來看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裏,你們不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裏,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太25:31-46
經文默想:
1) 那些被神所咒詛的所為何事?
2) 惡人最終的結局是怎樣?
生活反省:
今天我有愛人及憐憫人的心嗎?我有重視神所造的每個生命嗎?
信息分享:
今天我們繼續思想天國審判實現時,惡人最終的結局。聖經讓我們知道神的標準裡有惡人和義人,但惡人和義人的標準可能與我們想的不一樣,我們想的惡人是人做了很多犯法、邪惡的事,我們稱他為惡人,但神眼裡的惡是相對於神的美善,若達不到美善已是惡。
聖經提及的罪除了違反、越過神的界線外,另一意思是達不到美善的標準,不做也是神眼裡的惡。希望大家撇下一直接受何謂惡的觀念,神的美善才是真善,以外是惡,你明白這點,就能明白耶穌回來後,祂坐在祂寶座審判萬民的時候,將他們分別為綿羊和山羊,分別的標準在於他們有沒有表現神的美善,因這美善憐憫、愛護、看顧生命。
我們很多時候用了我們的標準,決定某人是否值得自己幫助或愛,但這樣做,我們其實藐視了生命。此處提到神特別重視屬祂的生命,所以你關心生命,作在屬神的人身上,耶穌說:「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因為他屬乎神。所以我們說關心生命是甚麼意思呢?愛生命是甚麼意思呢?你若因小小誤會、不一樣看法、一些你不能接受的行為,就不能愛生命,何來稱得上善呢?在神眼裡你未達標準,仍是惡。
所以我們不是要做怎麼樣的基督徒,不是做,而是裡面變化,以致能有關顧生命的心,自然有關顧生命的行動。對不信的人,神尚且有憐憫,若他內心有愛、有關顧生命的心,神都稱他們為善。我們屬神的人豈不更需要改變裡面。關心、憐憫生命若不從心發出,沒可能有這些行動。
這些行動看來很簡單,見人餓了,給他吃;見他渴了,給他喝;他在監裏,探望他,這一切從心發出,不是被迫做,因為從心對生命憐憫,願意付出行動。沒有人能強迫你這樣做,甚至你沒想到你這樣做,原來是做在耶穌身上,但神鑒察、看見、悅納。所以我們不要單看我們做過幾次的行為,要看自己是否有關顧生命的心,無論對方怎樣,無論對方是否被人定罪,我們看的是生命,關顧生命。
耶穌的話讓我們能更深體會,若人沒按神的心意對待生命,在神眼裡他是惡人,最終離開神,往永刑裏去。我們要記得這結局是永遠的、悲慘的,惡人必遭咒詛,進入永火裏,因此我們不需要執著他們怎樣做,重要是省察自己是否真關心生命,不要走惡人的道路。求神憐憫祝福我們。
禱告:
「神阿!感謝讚美祢!祢裡面才有真正善惡標準。主阿!求祢幫助我們學習更多謙卑,更多放下我們的看法或判斷,讓我們看見的不只是對方的對錯,讓我們看的是生命,能關顧生命,以致我們有份祢的國裡。神阿!求祢幫助我們遠離惡事,遠離祢心不喜悅的事,免得我們遭大患難。求祢憐憫!感謝祢義人有最終結局,惡人同樣有最終結局,因祢我們才有真正盼望,能活在天國裡。我們感謝祢!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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