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9:19-27
經文默想:
1) 保羅為何甘願放棄自由,作眾人的奴僕?
2) 為了不被福音棄絕,他以甚麼態度來傳福音並鼓勵信徒效法?
生活反省:
我願意效法保羅,為要得著那不能壞的冠冕而攻克己身來傳福音嗎?
信息分享:
今天我們思考警醒作工態度,攻克己身傳福音。沒有人願意攻克己身,人因罪性,會隨從自己的情慾做出很多反應與決定。攻克己身好像違背了人自己天然的本性,所以,當保羅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他有這選擇,因為他想要達到更高目標。保羅更高的目標是甚麼呢?得不能壞的冠冕。
為了得這不能壞的冠冕,他向著這標杆、這目標攻克己身。目標是叫人同得福音的好處,人因為看見他的生命,所以願意跟隨這福音。我常常強調傳福音不是只用口講,最重要是你的生命能夠見證基督,使人羨慕這生命,渴慕這福音。
所以保羅在傳福音過程中,給自己一個很清楚的目標:「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換句話說,他可以沒有自己,沒有自己的想法、期待,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福音的緣故,他整個人生、生命的表達與追求,是為了見證基督,所以他必須守住自己的靈、心、情感、身體和生命,使他有能力在人的面前見證基督、見證福音。
所以他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他為了福音的緣故,選擇做眾人的僕人。甚麼意思呢?就是他不用自己去判斷別人的生命,相反他接納更多不同類型的生命,然後引導他們到神面前。「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意思他能接納猶太人的很多軟弱,在神面前的很多叛逆,他可以從猶太人的角度,表達他的信仰、他的生命、福音。
「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當猶太人很強調要守律法,他說:「我也是守律法,但我守的不單是表面儀文律法,我還要守心裡的律法。」所以對守律法的人來說是揭示,令他們驚訝:為甚麼這人與我們不同?向沒有律法的人,表面上他好像沒守任何律法,但保羅說他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他不需要和沒有猶太律法的人講猶太律法,但要講內心的律法,就是基督的生命。所以當你向人傳福音,不是硬梆梆地把一套道理塞在人面前,更重要是用你的生命去演繹福音、信仰,你能夠從人生命的需要,表達他需要福音,以致這些人願意聽、接受,因為你願意接納他們,你看到他們生命的需要與軟弱。
我們很多時候批判容易,接納困難。這樣如何傳福音呢?我們不是做傳福音的角色,而是做了審判官的角色,怎能把福音帶給人?保羅很清楚他的追求,他首先追求自己生命的改變,要求自己服在神的福音以下,他才可以體諒、接納更多的生命,能將他們的需要引進福音裡。
攻克己身是最有力的生命見證,盼望我們都有這樣的追求,無論在甚麼狀況,我們都要追求這樣的生命,以致能見證基督。所以無論到任何地方、環境、面對任何人,都同樣可以見證基督,因為已經在神裡面勝過自己。求神幫助我們,好像保羅一樣體會,要追求不能壞的冠冕、永遠的生命,追求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所以,我們要「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禱告:
「神阿!感謝讚美祢!當祢道成肉身來到世界,祢放下祢本有與神同等的權力、同等的尊榮、同等的生命,道成肉身為要讓人得到福音。祢成為人,進入人群當中,祢卻展示出神的生命。我們都要效法祢的道成肉身,將福音傳開,又像保羅一樣,為著福音的緣故,願意放下自己,向甚麼人就作甚麼人。主阿!我們不是被逼,我們甘願,求祢引領我們眾人的生命,讓我們學習放下更多憤怒、心裡認為的不義,進入祢的道成肉身裡,使我們能夠真正為別人的生命攻克己身,為要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為要與更多人同得不能壞的冠冕。願祢與我們同在,祢回來的日子越近的時候,我們越要警醒生命,更多作工,且要甘心地做工,直到祢回來的日子。我們感謝祢!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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