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

《神知識的顯明-賜下絕對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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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耶和華因巴力‧毗珥的事所行的,你們親眼看見了。凡隨從巴力‧毗珥的人,耶和華-你們的神都從你們中間除滅了。惟有你們專靠耶和華-你們神的人,今日全都存活。我照著耶和華-我神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哪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那時你們近前來,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焰沖天,並有昏黑、密雲、幽暗。耶和華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你們只聽見聲音,卻沒有看見形像。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就是十條誡,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申4:1-14

「你且考察在你以前的世代,自神造人在世以來,從天這邊到天那邊,曾有何民聽見神在火中說話的聲音,像你聽見還能存活呢?這樣的大事何曾有、何曾聽見呢?神何曾從別的國中將一國的人民領出來,用試驗、神蹟、奇事、爭戰、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像耶和華-你們的神在埃及,在你們眼前為你們所行的一切事呢?這是顯給你看,要使你知道,惟有耶和華-他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申4:32-35

信息分享:
思想了幾天,神的知識可以在不同層面顯露,其中最直接是神賜下律例典章。為甚麼說神的知識在律例典章中顯明呢?全世界的律法,不斷因環境改變而隨之改變,但神的律例典章不同,永遠不變,幾千年來,神的律法沒改變過。摩西吩咐以色列民:「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神所吩咐的話是永恆的,因為律例典章的背後,是要人愛這永遠不變的神。當人追隨神的律法,特別是十誡,當人遵行這些誡命,他的生命就能變成神愛的生命。所以人遵行這些律法,其實他是愛神,願意跟從神,透過守律法,與神建立更深關係。

所以神的律法不是教人怎樣做好人,很多律法只是教人不要犯錯,做好人,但神的律法不是這樣。神的律法要將百姓分別出來,使他們專心跟從、倚靠永遠不變的神。當百姓願意這樣做,摩西告訴他們在萬民眼前有智慧、聰明。有那國的律法能看見神?有那國的律法能將神本有屬性完全反映出來?有那國的律法能永遠不變?這律法顯露出神的智慧、神的知識和神的能力。

猶太人雖然在世上人數不多,他們卻是公認世上最聰明、最有智慧的民族,因為他們有神的律法。神教導他們要世世代代遵守祂的律法,學習敬畏神,這是很重要的法則,神賜下的律法永遠不變,他們必須世世代代都遵守,才能將神的律法顯明。

神的知識叫人認識祂是全能的神,當人要跟從神,他必須在神啟示的知識裡學習跟從,他不能靠自己的方法、知識跟從神,神的律法必須在人中間顯露,人才能得到神的知識和智慧。人在神絕對的律法下,他的生命就有不一樣的改變。

申命記裡很重要的信息,就是透過人遵行律法,使他知道獨一無二的真神,除祂以外,再無別神。真正知識源頭是神,只有神的律法清楚向人顯明,當人遵守,神的律法就能彰顯神的知識和智慧。我們不是死守律法,我們必須在律法裡看見神、敬畏神,才能看見律法後的神的絕對性、完全性。

我們需要繼續思想神給我們的誡命,這不是過去舊約的事,耶穌在地上的時候,祂更顯明誡命真正的意義,神沒有否定舊約的十誡,耶穌來更成全十誡。盼望我們從神的律例典章,更認識神的知識在我們生命裡何等重要,亦透過我們的生命可以彰顯祂的知識。

禱告:
「神阿!感謝祢!感謝祢在我們生命裡賜下律例典章,因為祢是永恆不變的神,因此祢的話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祢的話語一出,人只能遵從,人不能否定、辯論,因為祢是完全的神,所有知識從祢而出。祢的律法教導我們學習敬畏祢、跟從祢。求祢祝福我們,讓我們學習,生命更像祢,更愛祢。求祢祝福我們,讓我們更深知道、認識祢是惟一真神,除祢以外,再無別神。祢是永恆的神,不變的主。感謝祢!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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