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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裏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為此,凡虔誠人都當趁你可尋找的時候禱告你;大水泛溢的時候,必不能到他那裏。你是我藏身之處;你必保佑我脫離苦難,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我要教導你,指示你當行的路;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勸戒你。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必用嚼環轡頭勒住牠;不然,就不能馴服。惡人必多受苦楚;惟獨倚靠耶和華的必有慈愛四面環繞他。你們義人應當靠耶和華歡喜快樂;你們心裏正直的人都當歡呼。」詩32:1-11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常存敬畏的,便為有福;心存剛硬的,必陷在禍患裏。」箴28:13-14
信息分享:
罪的本質就是不聽從、叛逆,所以當人犯罪後,很難叫他承認犯罪、認錯,甚至將罪証放在他面前,他仍然可以不承認。為甚麼呢?因為他的本質就是背叛。你若認清罪的本質,就發現人不會主動認罪,人只會隱藏自己的惡。因此當我們發現自己有錯的時候,我們首先會找很多理由解釋為甚麼錯,那些理由在環境、處境上都非常合理,但我們不會思想內心深處真正動機、犯罪的動機。
原來我們犯罪,最主要是任意妄為,不肯遵守神的界線。人越過界線以後,他會隱藏他的越過,解釋是環境造成,所以他才犯罪。神不接受,神知道我們的內心詭詐。人掩藏、逃避面對罪,就是詭詐,神不會放任人詭詐,祂要我們承認詭詐,到祂面前認罪。
人隱藏自己的惡,要到甚麼地步,才會承認呢?詩人很深體會要到骨頭枯乾、精液耗盡、生命極乾旱的時候,他才會對神說:「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換句話說人未走到他的盡頭,他不會承認自己的罪。神很清楚人這樣的情形,所以祂若愛你,想你回轉認罪,神的手就加在你身上,直到你願意回轉。
詩人很深體會「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們沒法逃避神的手,我們可以隱藏自己的惡,可以逃避承認,但不能逃避神沉重的手。神是全知的,你是否真實承認最深處、最基本的罪,神知道,所以神的手不輕易放開。有時候我們奇怪自己明明已認罪,為甚麼裡面仍沒有平安,內心仍有沉重感覺,仍感覺自己很污穢,好像未認罪,因為神清楚我們心裡仍有詭詐。
直到我們真正面對我們的內心,神說:「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當神不算你有罪,那時你才能釋放,神會這樣說,因你真正願意將內心一切揭示,在神面前承認,神才會遮蓋你的罪,不算你有罪。我再次強調不是罪沒有了,神赦免了罪,不是罪的記錄沒有了,神只是遮蓋你的罪,神用耶穌基督的寶血遮蓋你的罪,不算你為有罪。
我們的罪仍在,只是神不再算我們有罪,因為祂赦免了,祂的寶血遮蓋了,神透過耶穌基督的寶血看我們,我們沒有罪,很潔淨,祂就轉過來祝福我們,幫助我們脫離苦難,引導我們行祂要我們行的路,我們發現神的慈愛回來,神給我們的喜樂回來,因為感受到神的同行、神的同在。
我們必須記著我們的神是全知的,我們沒法隱藏我們的惡,我們要在神面前承認我們的過犯。「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求神幫助我們不要成為愚昧無知的人,不要繼續在自已的罪惡苦難裡,兜兜轉轉,不能順服。我們都要面對生命的結果,為自己的生命負責,承受所做的一切後果。盼望我們早早得到歡樂,早日得到神的赦免,在神面前坦然無懼,常存敬畏的心,蒙神祝福。
禱告:
「神阿!感謝祢!感謝祢愛罪人,祢恨惡罪惡,喜愛罪人,因此祢的手在罪人身上沉重,使他不能躲避祢的面,無法隱藏自己的惡。神阿!感謝祢!感謝祢的絕對,感謝祢的完全,祢不會以有罪為無罪,祢也不會以無罪為有罪,我們必須面對我們的生命,面對我們的黑暗。求神用更大力量光照我們,用更沉重的手壓我們,使我們早日降服在祢面前,承認祢是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使我們早得祢的祝福、祢的慈愛、祢的憐憫。感謝祢!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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