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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約壹4:17-21
經文默想:
1) 為何愛得完全,在審判的日子就可以坦然無懼呢?
2) 愛神的心與愛弟兄的心是否相稱?為甚麼?
生命反省:
我從愛弟兄姊妹的心反映我愛神的心如何?
信息分享:
曾思想天國愛心生活,要住在神的愛裏,約翰說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我們若仔細檢視自己內裡真實景況,發現大部分人內心都有很多恐懼,恐懼有很多層面,其中一樣是因自己或別人犯錯,導致我們害怕面對真實的生命,害怕神的審判臨到我們。
的確,神的審判若臨到我們,我們不會平安。所以人在神的愛裏,他才完滿、平安。約翰說:「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意思當人住在神的愛裏,愛既完全,神的愛在他裏面成全了,就把懼怕除去,不再害怕神的審判,不怕面對結局,因為在神裏面,得到完全赦免。
為甚麼人做錯了事後,不肯認錯呢?其中一個原因怕面對,從小孩子到成人都一樣,做錯了事,第一反應不是面對,而是逃避、掩飾,因為怕面對後果。當我們經驗神,慢慢能把這懼怕除去,因為發現當我們在神面前坦然承認一切,反而經驗神的寬恕、接納,令自己放心將內裡的黑暗在神面前揭示。
我們的確怕面對人的審判、眼光,因為怕我們若坦白面對人,人卻不能接納我們,這怕讓我們不能活出真我。約翰說在弟兄姊妹間不應有這怕,因為當我們都住在神的愛裏,愛裏沒有懼怕,意思我們能坦誠、真實面對彼此生命。當我們能坦誠面對生命,生命裡的接觸和交流,使我們感到平安,就能坦然面對自己,這是神的愛。
我們怎能這樣彼此相愛呢?約翰說首先我們都共有神愛的生命,住在神的愛裏,因此我們有基礎坦然相對,不害怕弟兄姊妹不接受、攻擊、審判自己,因為大家都住在神的愛裏。我們是否完全住在神的愛裏呢?我們是否能在真理裡合一呢?這有層次上的分別。
愛在他裏面得以完全的人必須有神的生命,若大家都有這生命層次,才能完全。所以耶穌要我們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意思當人站在真理裡,每個人都願意遵行真理,他的愛就完全,神的愛在他裏面就完全,所以能彼此相愛,不會恨對方,不會不能接納對方,因為大家都站在真理裡。
約翰提出我們一定能愛弟兄,因為神的愛、真理在我們裏面,當大家都有神的愛、真理,我們更要坦然。我們從小已習慣對人的反應,大部分時間都在掩飾,沒法坦然,因此雖然在學習彼此相愛,仍用過去的經驗對待弟兄姊妹,所以我們的愛不能在神裡提昇、改變,因為仍懼怕。
其實人很害怕別人看不起自己、不能接納自己,這怕導致我們掩飾自己,我們不能將自己真實的生命揭示。但我們那有資格看不起人?那有資格不接受人?我們比別人更差,所以保羅說他是罪人中的罪魁。當我看見自己的罪比人差,我何來資格不包容人呢?何來資格不饒恕人呢?可惜人看不見自己的不是,只看見對方的不是,當我們的眼目這樣,愛就無法流露。
人很容易執著誰對、誰錯,忽略了另一個罪,就是態度,即使事情對,態度錯,在神面前仍然是罪。當我們面對神,看見自己在神面前是罪人,當裡面的罪一直被挖出來,連自己都恐懼、不能接受,就能像保羅說我是罪人中的罪魁,但神卻接納了我,因此我要用神接受我的愛接受、愛弟兄。
弟兄姊妹,當你看見這層面,你不會恨弟兄,你沒資格不接受他,反要以真實生命、真愛彼此相待。盼望我們記得約翰的提醒:「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
禱告:
「神阿!感謝讚美祢!祢的愛完全、沒有罪污、聖潔,因此當祢的愛進入我們生命裡,揭示我們裡面一切黑暗,我們仍能坦然無懼到祢面前。求祢恩待我們,讓我們因祢的寬恕、包容、忍耐、接納,以致我們學會祢的包容、忍耐、接納弟兄。願祢的愛在我們生命裡流動,又願我們的愛在肢體間流動,使祢的愛在我們中間得以完全。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將心裡所有恨、不滿、控訴放在祢面前,讓祢的愛溶化我們的生命。求祢恩待我們,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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