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

《更新靈命‧活出真義:尊神獨一‧愛神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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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 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 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 神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 」
可12:28-34

信息分享:
兒女對父母的愛是本性,因為有血緣關係,兒女自然愛他的父母,父母也自然愛他的兒女,在這關係裡神啟示了神人之間的愛。神愛我們,因祂創造我們,我們愛神,因為我們是神所創造,我們本來就有這關係,我們有神的形象和樣式,我們有神的靈,因此我們愛神是自然的。

可惜人的罪將這隔絕了,人愛神反而變得不自然,人愛很多事物但不愛神,人重視很多事物但不重視神,甚至否定神,因為靈裡被隔絕了。當神向人類啟示祂自己,祂將律法放在人面前,教導他們重新認識神,教他們怎樣愛神,所以第一條誡命是不可有別的神。換句話說在地上一定有別的神干擾我們的心,否則不需要設立這一條誡命。

將來在神的國,耶穌回來完成神的國以後,這些誡命就不需要了,因為人心自然回歸神裡面。可是我們現在仍需要這些誡命,因為我們本有的罪性無法愛神。原來神熬煉我們的生命,就是要熬煉我們的心、我們的愛,熬煉我們的心思意念回歸單純,能專心與神建立關係,能愛神。當你愛神,你才能與人建立好關係,可以愛人。

這文士來考耶穌,以色列有那麼多律法與十條誡命,那條才是最重要呢?耶穌將神的心意啟示出來,明顯那不是人的答案,是從神而來,因為耶穌將神的心意,十誡的本意說出來,十誡的本意教導人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所以有第一及第二條誡命,那不是倫理道德方面的誡命,是靈性的誡命。若你連第一及第二條誡命都不認識,你無法愛神。從孝敬父母開始,才是愛人如己的誡命。

從十條誡命可以看見神的心意,神本是愛,所以要人回歸愛裡面,重建關係才能在愛裡面找到生命的意義和價值,找到真正的滿足和快樂,你不要離開神這啟示。你想人生活得精彩,不在於你執著贏或輸、對或錯,這一切都是虛假的。人生活得精彩,是你活出神給你的愛,活出神的本質,就是愛,你才能發現生命的美好。

耶穌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原來我們要回歸愛裡面,要認識只有一源頭、一愛、一主、一神。萬物都回歸這重點裡,在神裡你才能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你的神。可惜今天人生命裡太多重點,重點不是獨一的主;只有當祂是你生命獨一的主,你才能將你所有焦點放在祂身上,去愛祂。

若你認識不到達這點,你很難愛神。在我們的罪惡性情裡,每天都有很多事物吸引我們的焦點,將我們的心分散在不同事情上,不是在獨一的主;所以我們沒法愛神。為甚麼人落在艱難的時候,他的禱告才最真呢?因為那時的焦點很清楚,他沒有他法只有神,他的焦點很清楚,他的禱告變得單純。

當你生活正常,事事平安,沒有問題,你沒有焦點。在平常生活裡,你仍然有焦點,你的焦點是獨一的主,你才能行在神裡面,這活著才是真正活著。你今天要學習每天調校自己的焦點,將自己的心放在獨一的神裡,才能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你的神。

禱告:
「神阿!感謝祢!感謝祢在我們生命裡,是我們的神,我們生命的焦點,我們獨一的主,以致我們的生命沒有任何偏差,犯罪離開。主阿!求祢牢牢抓住我們的心,也幫助我們的心牢牢抓住祢,叫我們每天都經驗祢的真實、祢的同在;祢亦能享受我們對祢的愛,對祢的敬拜俯伏。主阿!求祢幫助我們,讓我們的心能與祢合一,與祢同行,叫我們能完成律法,就是愛祢、愛人。感謝祢!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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