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日星期二

《立約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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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 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亞伯蘭俯伏在地; 神又對他說:「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 神。」創17:1-7

信息分享:
提到立約,我們在地上有很多的約,可能你一生裡也簽署了很多約,可能大家覺得約不是太陌生。但我想大家留意一件事,不要將地上約的觀念放在聖經裡看作約的觀念,因為地上約的觀念是人與人之間,身份是平等的。聖經裡提到神的約,身份是永不平等的;是創造者與被造之物之間定下的約。

所以我們不能以平等的身份去看這約,其實這是不平等的條約,神的立約早在亞當開始已經存在,神與人之間要保持關係的和諧;人必須遵守神所定下的規則,這就是約。所以神吩咐亞當、夏娃不可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如果他們遵守神所定下的,他們就能與神保持密切的關係。

可惜亞當、夏娃破壞了,破壞了神所定下的規則,一個簡單的約定。直到挪亞的日子,人類的罪惡已達到神面前,最後雖然神要毀滅罪惡,毀滅罪人,神仍然與挪亞立約,神沒放棄人。無論人落在什麼情況裡,祂總想與某些人保持好的關係,這是神很重視的。所以到了亞伯拉罕這時,神與亞伯拉罕立約,就是神揀選他這個族裔,成為神國度根基的開始,就是以色列國。延伸到了新約,神的計劃就是神的教會。

從這裡可看到,神主動與人立約,人沒資格與神討論關於這約。留意亞伯拉罕面對神這約時,神這樣對他說:「我與你立約…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全都是神主動作出這約的規範,人沒權因為人只是被造之物。

這約最根本是關係,在當時近東的社會,亞伯拉罕的年代,人已有約的方式。從亞伯拉罕獻的祭,他殺了牲畜,然後將它們一半一半排列,神的火從中間經過;代表這約關乎生命,因這約裡有血,是生命的約。亦有人說,這約非常嚴謹,好像當時婚姻的約。

神與亞伯拉罕定了這約,表明神人關係,永遠在神裡確立。無論人落在什麼景況,神總會揀選屬祂的人與祂建立關係,而且這約是永不改變,這是神的定意。故此在這約裡,有份在這約裡,是神主動作出揀選,人無權揀選這約。

你能有份在這約裡,是神揀選你;人沒法主動進入這約。正如亞伯拉罕沒法選擇進入這約裡,亞伯拉罕完全被動。他只是俯伏在神面前,他只是願意跟從神,神就說:「我與你立約」。

因此人有份在這約裡,完全是恩典;沒有人有資格選擇這約;也沒有人有資格說他可以永遠守著這約;沒有人有資格說他可以在這約裡做這樣、做那樣,扮演什麼角色,沒有人能夠。因為約的所有內容全是神定。

人得到這份所謂不公平的約,其實是福氣,神樂意賜福給人,因為神樂意與人建立關係;這是神立約的最主要原因,因為這約涉及很特別的關係,就是神人間的關係。

亞伯拉罕被揀選成為神國選民的根基開始,我們有份在這國度裡,是神揀選的恩典。盼望大家珍惜這約,珍惜神對你的揀選,以致你能世世代代,永永遠遠與神建立關係,在這國中有份,希望大家多些思考,多珍惜你與神間的關係。

禱告:
「神阿!感謝祢!感謝祢是立約的神,我們根本沒資格與祢立約,祢卻將這約放在我們面前,因為祢已揀選我們,祢的揀選是我們的福氣,是永遠的福氣;祢的揀選是我們的榮耀,是永遠的榮耀,是永遠與祢一起的榮耀。求主幫助我們珍惜與祢的關係,更多謙卑站在祢面前,希望有天我們能恢復像亞當最初與祢的關係,因著耶穌我們可以恢復這狀態,我們感謝祢,因為祢的約是永遠不變,求祢祝福我們的生命。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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