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8日星期日

《被聖靈更新的生命---按著愛人道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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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太22:37-40

「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羅14:10-18

經文默想:
1) 愛人如己是一切道理的大總綱,我怎樣體會?
2) 羅馬書所說的愛人道理是怎樣的?

生活應用:
今天我有按著神的愛而行出屬於神的道理嗎?還是仍然隨自己的心愛其所愛、恨其所恨?以自己的標準作為判斷的準則?讓生命因此而受傷憂愁?

信息分享:
當我們在神裡有長進、有認識,我們會知道和理解多點神的話語、神的真理,但原來在學習神的真理過程中,我們會出現一些問題,就是大家在認知、明白神的真理過程裡有偏差、有先後,這取決於人的生命狀態,他的信心、經歷和他能理解的程度有多大、多深。

因為出現這差別,人很容易有爭論,每個人都持定自己領受到的真理是對的,所以會盡量爭取別人的認同,或說服別人接受自己領受到的,因這緣故,出現很多論斷、批評。猶太人對遵守律法的要求有很多看法,到了保羅寫羅馬書時代,很多人對吃拜過偶像的食物有不同看法,有些人不吃肉,只吃素,覺得市場上賣的肉都祭過神,故此不能吃。

亦有人覺得沒問題,偶像算不得甚麼,甚麼都可以吃,視乎他的信心。但因這緣故,出現很多爭論,各人都以自己的認為是標準、真理,保羅在此說出一個很重要的原則、提醒,我們都要放下我們的論斷、爭論,要回歸神裡面看問題,律法的本質原來是愛,所以耶穌指出律法的總綱是愛神愛人。

因此我們不能執著我們認為的真理,與人爭辯,因為真理是愛,我們若認定這點,我們就可以放下所有爭辯,讓別人有空間、時間體驗真理。每個人體驗、經歷真理的過程長短不一樣,所以我們必須讓人有空間接受、經歷,然後他才明白真理,我們若勉強人遵行,我們很容易破壞他的信心。

所以保羅叫我們不要執著甚麼可以吃,甚麼不可以吃,我們反而要重視人生命的狀態,他的追求,他對神的認識,與神的關係,這些才是令人生命在神裡有變化、長進、喜樂的因素。保羅可以放下很多爭辯,因為只要我們在神裡有追求,經歷神的愛,真理會在我們裡面顯明。

當人經驗神的道理,保羅教導要按著愛人的道理行,不要執著死的道理,強要對方改變。人不明白,很容易執著自己的看法;神的道理是放下,放下才能愛。耶穌基督是很重要的啟示,祂放下捨去自己的生命,卻顯露出神的真理,面對罪惡,耶穌的死是面對罪惡,卻是表達神的愛、神的真理最重要部分。

因此保羅指出「基督已經替他死」,這是我們必須知道的真理,愛人的道理。讓我們明白聖靈在我們裡面,不是死的規條,祂是活生生愛的真理,以致我們透過真理改變自己。求神幫助我們更多明白、確信,以致我們在真理裡得自由。

禱告:
「神阿!感謝讚美祢!祢的道要叫人認識、經歷何謂愛,認識祢的性情、祢的生命,祢沒有將死的規條強加在我們身上,祢透過律例典章讓人認識祢的愛,認識真理。主阿!求祢幫助我們,讓我們隨著聖靈的教導,認識祢的話語、祢的真理是祢的愛,以致我們願意追隨祢的愛來改變我們的生命,成為多人的祝福,又蒙祢喜悅。求祢繼續引導我們的生命,讓我們在聖靈裡不斷成長,按著愛人的道理行。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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