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7日星期四

《永遠的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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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弟兄們,我們該為你們常常感謝神,這本是合宜的;因你們的信心格外增長,並且你們眾人彼此相愛的心也都充足。甚至我們在神的各教會裡為你們誇口,都因你們在所受的一切逼迫患難中,仍舊存忍耐和信心。這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叫你們可算配得神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神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我們對你們作的見證,你們也信了。)」帖後 1:3-10

信息分享:
很多人以自己的想法去看神,因此對神便存在誤解。例如:我們會以為神是只有慈愛的,我們無論做了什麼,祂也一定會赦免和憐憫,故此,我們便忽略了神的審判。神的愛與人的愛最大的分別在於神的愛是帶著公義的;祂的愛一定在光明裡而沒有一絲黑暗,換句話說當人不是站在光明裡時,他便不在神的愛裡、而是在神的審判裡了。

當我們明白神的屬性時我們便要更小心,不要以自己的想法去誤解神的愛、不要以為神可以一次又一次地姑息給你機會,有一天這機會的門便會關上,因祂是公義的。保羅在很艱難的時期、在要忍受一切逼迫患難的日子中,仍舊勉勵帖撒羅尼迦的弟兄姊妹要心存忍耐和信心,這是因為他真的相信神有審判。凡是願意以神的愛行在神裡面的人,他必定得以進入神的國、共享神一切的榮耀、權柄與能力。保羅叫弟兄姊妹務必要忍耐到底,與永恆比較、現在只是很短的時間,若今生與永恆是毫無關係的話,我們不會找到意義。

聖經很清楚地說到我們今生所經歷的便是永恆的一部份,所以我們今天一切所作所反應的;也是為永恆的結果而準備,如此在主耶穌再回來時我們便可以得到神最大的榮耀。相反地人若不肯聽從福音,他便要面對神的審判與刑罰,保羅說:「這個刑罰便是永遠的沉淪」。

大家不要以為永遠的沉淪便等如永遠的消失,沉淪仍是存在的;但卻是永遠都在毫無意義和價值的狀態裡,所以在聖經中用了「扔」在火湖裏、「丟」在外面黑暗裡來形容這種狀況。當人的生命不存在任何意義時,他的生命便是沒有用的東西,沒有辦法再提升而進到完全的黑暗裡,他的生命永遠離開神的臉、神的榮光。生命的光明與黑暗不在太陽或月亮的光輝,生命的光芒在於神的榮光,心裡面有神的人便必會有神的光照耀著他的生命,當中能夠產生力量、平安、喜樂和滿足。

當人相信耶穌的一刻,便已有神的光在你裡面,就像舊約以色列人的祝福:「願主使他的臉光照你」,意思便是神的光要臨到我們的生命裡。一個人拒絕福音或遠離了神,他的生命便會黑暗而沒有了神的光。今天我們尚在恩典時代;神仍然給人回轉的機會,人願意接受福音便仍有機會得著神的光、福音的光、以及耶穌的臉光,使生命裡的黑暗重新燃點起光明。越接近神的人他的光便越大,好像摩西在西乃山上與神長時間一起後,他在下山時的瞼上是發光的,原因就是他接近了神的光,所以人遠離了光,他的黑暗便臨到;其生命也會黑暗。

今天我們在地上犯罪或拒絕神時,生命的光便會暗淡,但仍不會在完全黑暗的狀態,但若繼續拒絕神的福音,有一天,便必到達完全的黑暗裡,因為已經完全離開了神的光。生命的悲慘便是沒有了神的光,當趁仍然有機會的時候,便不要遠離這光,主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不肯跟從的人便只會在黑暗裡面。

在這段經文裡,保羅告訴我們是會有「永遠的黑暗」的,弟兄姊妹,今天我們可能無法想像完全離開了神後;那種永遠黑暗的絕望、恐懼、悲哀與孤單的感覺是怎樣的,就你現在所想像到的加以千倍、萬倍去算,仍不能具體表達,求神幫助我們有智慧去逃避這種狀態,使我們的生命能常常居住在神的光明裡。

禱告:
「主耶穌阿!我感謝祢因為祢是世界的光,跟從祢的便不在黑暗裡走。感謝祢,因為有光人才有盼望;因為有光生命才有光彩、平安與喜樂,這光必只從祢而來。求祢幫助我們緊貼祢的光,使我們的生命也能照光身邊的人,求祢幫助我們願意跟從和信服祢,使之能傳遞給未有這光的人。求主幫助我們,在祢回來以前、在可怕的審判臨到以前,讓我們的生命能盡力地發出光芒,讓更多人不會陷入永遠的黑暗和沉淪裡,因為祢的心意是「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幫助我們體會祢的心,以致趕緊來傳遞祢的光。多謝祢!聽我們祈禱,是奉靠主耶穌基督名求,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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